(原标题:【小案件 大民生】悉心调解止纷争 公正司法解民忧)
“钱虽然不多,但都是辛苦钱,感谢法官……”原告冉某激动地拉着承办法官的手连连道谢。
原告冉某在被告张某处进行铝合金门窗安装工作,工程完工后,张某迟迟未支付劳务费。冉某将张某诉至法院,诉请张某支付3000余元劳务费。
受理案件后,承办法官细致梳理案情,并充分听取当事人意见,综合考虑原、被告的诉求后,决定采用调解方式,确保农民工工资尽快落到实处。被告认为,因为原告施工问题,导致窗框上存在多处小坑,安装结果不符合自己的预期。基于以上原因,被告并未结算劳务费,要求原告对门窗不合格的地方进行整改,整改完成后才愿意向原告结算劳务费。但是原告认为,案涉门窗已经完工,对于需要整改之处被告应该一次性提出整改意见,三天两头地提出问题严重耽误自己的其他工作。再有就是安装门窗后被告家中进行过其他装修,无法证明系自己施工原因导致的。
双方矛盾就这样争执不下。从本案来看,被告并非不愿意结清劳务费,只是需要原告将案涉门窗中出现的问题整改至被告预期。而原告也并非不愿意进行整改,只是希望被告可以一次性提出所有整改意见。针对矛盾争议焦点,承办法官多次通过电话、微信沟通,厘清事实、明确责任,立足相关法律规定释法明理,最终双方达成一致调解意见,原告答应帮助被告维修门窗,被告当场向原告支付3000余元劳务费。至此,该案得以圆满解决。
劳务纠纷标的虽小,但事关群众的切身利益。曲阳法院不断强化“司法为民”的意识,用心守护“小案件”里的“大民生”,用高质量司法服务解民忧、化心结、赢民心,不断提升人民群众的司法获得感和满意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