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两天行政处罚4人!高阳公安严查非法售卖、储存烟花爆竹)
春节将至,为全力开展烟花爆竹禁燃禁放工作,高阳县公安局严查非法售卖、储存烟花爆竹案件,查处4起案件,行政拘留4人。
01案件一
1月12日,邢家南镇派出所民警在清查工作中发现辖区内某超市非法售卖烟花爆竹。经查证,民警在该超市收缴烟花爆竹169盒,并收缴非法所得。
目前,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违法行为人赵某被依法行政拘留。
查获现场
收缴的部分烟花爆竹
02案件二
1月13日,邢家南镇派出所民警在清查工作中发现辖区内某店铺非法储存烟花爆竹。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违法行为人秦某被依法行政处罚。
收缴的部分烟花爆竹
03案件三
1月13日,庞口镇派出所民警在清查工作中发现辖区内某超市非法销售烟花爆竹,并查获100盒烟花爆竹。目前,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违法行为人张某被依法行政处罚。
04案件四
1月13日,邢家南镇派出所民警在工作中发现,辖区内某超市非法储存烟花爆竹,并当场查获“大地红”等烟花爆竹。根据相关法律法规,邵某被依法行政处罚。
收缴的部分烟花爆竹
警方提示
目前,高阳县全域内严禁非法生产、销售、储存、运输、燃放烟花爆竹,请广大居民积极支持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从自身做起,遵守禁放规定。
若发现身边有非法生产、储存、运输、销售、燃放烟花爆竹等违法行为的,请积极向高阳县公安局举报。
举报方式:举报电话110;或者到“高阳公安”微信公众号后台、“平安高阳”抖音后台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