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人民至上】顺平警方严处非法储存、销售燃放烟花爆竹行为)
顺平警方严处非法储存、销售燃放烟花爆竹行为
春节临近,为切实贯彻落实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要求,全力消除安全隐患,顺平县公安局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多渠道收集线索,强化巡逻防控,加大现场查控力度,严厉打击非法储存、运输、销售燃放烟花爆竹行为,全力营造良好的生产生活环境。
真实案例:2022年12月27日,执勤民警在沧榆高速顺平南收费站查获一辆厢式货车,车厢内满载烟花爆竹等易燃易爆物品200余箱。经调查,犯罪嫌疑人柴某(男,60岁,顺平人),自2022年10月份以来,在未取得任何许可的情况下,多次从衡水市购进烟花爆竹,非法储存在家中,并销往顺平县、曲阳县、唐县等地,销售金额20余万元。通过进一步工作,警方相继抓获其他涉案人员李某茹(男,47岁,顺平县人)、李某良(男,53岁,顺平县人),经审讯,李某茹、李某良如实供述了在明知其《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证》已过期的情况下,仍多次在柴某处购买烟花爆竹并进行销售的犯罪事实。
目前,犯罪嫌疑人柴某被依法刑事拘留;李某茹、李某良被依法行政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