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高阳公安依法处置一起涉疫类案件,2人被行政拘留)
近日,高阳县公安局在工作中发现,张某在高阳县封控期间,违反疫情防控规定,偷偷开车到外县。随即,民警将张某传唤到公安机关进行询问。经进一步调查发现,4月2日高阳县实行区域封控当天,违法行为人张某不顾防疫规定,要求朋友魏某协助其出小区。魏某遂利用自己的出入通行证,帮助张某逃避疫情防控点检查。张某偷偷出了小区后,驾驶车辆到外县。
特殊时期,张某、魏某二人不顾疫情防控形势,拒不执行高阳县人民政府发布的有关疫情防控的决定、命令,给全县疫情防控工作带来极大隐患。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条之规定,高阳县公安局依法对张某、魏某两人给予行政拘留。
警方提示
疫情防控期间所发的出入通行证,均为防疫工作所用,这是规定,也是责任和信任,任何人不得从事与疫情防控无关的行为,欢迎社会各界群众监督和举报。一旦违反使用规定,疫情防控部门将有权收回;涉嫌违法的,公安机关还将依法处理。
当前高阳县虽然解除区域封控,调整为区域管控,但是疫情形势依然严峻。严格遵守疫情防控相关规定,这既是对自己负责,更是对他人负责、对社会负责。对于各类违反疫情防控规定的违法行为,公安机关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希望广大群众主动履行防疫责任和社会义务,积极配合疫情防控各项工作,共同筑牢疫情防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