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我为群众办实事”| 强占房屋拒不搬出?莲池法院善意执行巧腾房)
3月2日,莲池区人民法院执行干警开展执行行动,秉持善意文明执行理念,以强制的力度和善意的工作成功化解一起房屋腾退案件,兑现法拍公告中清场交房的承诺,及时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
案件详情
2019年4月,被执行人杨某向申请执行人孙某借款55万元,并将自己位于保定市莲池区天威东路958号的某套房屋抵押给孙某。同年5月,杨某又向金某借款20万元。两次借款,杨某均未偿还。随后,孙某、金某二人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法院判决杨某偿还借款。2020年7月,因杨某拒不履行法院生效判决,孙某、金某二人分别向莲池区法院申请立案执行。
办案法官受理案件后,多次联系被执行人杨某,线下进行走访调查,但均未查找到杨某下落。法院依法查封了涉案房屋,并于2021年11月进行网络拍卖。2021年12月,该房产成功拍卖。
房产拍卖后,办案法官数次向被执行人及其家属发出腾房通知,杨某的家人却置若罔闻,拒不搬离。2022年3月2日,莲池区法院重拳出击、强制清房,提前联系好开锁人员、搬家公司和社区工作人员,在全部执行干警到达目的地后,强制开锁进入,控制拍卖房产。
现场情况
法院工作人员进入该房屋后,发现房屋中仅有一名十六岁的男孩在家。随后,法院通知杨某的其他家人,一起进行房屋搬离工作。在法院工作人员耐心劝导下,杨某的家人表示理解法院工作,愿意配合,但由于杨某外出打工,家中只有七十多岁的老人和未成年的孩子,清房后无处可去。经过法院干警的深入释法析理和耐心沟通协调,买受人了解到杨某家人的难处,当即表示愿意以每月1200元的房屋租赁价格出租给杨某的家人。最终双方当事人相互理解,达成一致意见,本案已执行完毕。
莲池区法院始终秉持善意执行理念,多措并举、刚柔并济,让法院执行工作更有温度、更有质量,有效保障了申请人和买受人的合法权益。下一步,莲池区法院将强化执行举措,全面打击规避、抗拒执行的行为,切实消除执行工作中的“清房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