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路遇货车着火,巡逻交警提起灭火器冲了上去...)
2月18日,砂窝中队民警在巡逻途中发现一辆货车自燃,情况危急下,他们不顾个人安危,提起灭火器冲了上去,最终在与驾驶人的合力下,终将火扑灭,保障了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用实际行动践行了一名人民警察的使命与责任。
当日,砂窝中队民警日常巡逻至百亩台村全庄道口路段,发现一辆重型货车停在道路上并伴有浓烟冒出,见状民警立刻停车上前查看情况得知车辆后轮正在着火,民警看到情况十分危急随即跑到就近的三家加油站借了所有灭火器一边帮助驾驶员灭火,一边在来车方向做出警戒防止追尾等次生事故发生,经过一段时间后,火还是没灭,又去加油站拿了桶装上水,把车上的被子浇上水盖在轮胎上,在民警、驾驶员的不懈努力下,火终于暂缓下来,为了防止火势再大,民警拨打了119急救电话。
交警提醒广大驾驶人朋友:
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应当配备有效的灭火器材,行车前一定要认真检查车辆,消除安全隐患。行车途中,如发现烟雾或闻到焦糊味等,要在确保安全的情况下,开启危险报警灯及时停车检查。如发现确实是车辆起火,要迅速疏散车内人员,并第一时间报警。在保障自身安全的前提下,可以利用车载灭火器等灭火。
群众无小事、服务暖民心,这一幕幕为民服务的情景,拉近了警民之间的距离,也让民勤这座城市增添了满满的温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