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全区小学校长队伍建设,促进校长专业发展,全面提高校长队伍的业务水平和管理水平,充分发挥名校长的示范引领作用,推进高新教育优质均衡发展,根据《中共唐山市委组织部唐山市教育局关于加快全市中小学高素质校长队伍建设的八条措施(2022-2026年)》(唐组字〔2022〕14号)精神,成立“高新区小学总校长工作室”,面向全市选聘知名校长1名,担任高新区小学总校长。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岗位设置
高新区小学总校长1名。
二、聘用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我国宪法和法律。
3.具备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和技能条件。
5.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资格条件
1.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2.在地市级以上名校任正职6年及以上。
3.年龄一般在61周岁以下。
4.具有中小学高级教师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5.长期在学校从事学校管理工作,形成了一定的教育教学和办学治校的理念和风格,在区域内有较大影响。①曾获得过省级师德标兵;②市级及以上劳动模范、教育系统先进工作者、名校长、骨干校长荣誉称号和政府奖励;③享受政府津贴、区级及以上拔尖人才等。以上个人奖项中,至少具有不同称号的2项获奖证书或通报。
6.所任正职学校获得过省基础教育先进集体或其他荣誉称号。
(三)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列入本次聘用范围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及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2.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
3.事业单位在编在岗人员。
三、工作室工作目标和任务
1.制定规划。制定工作室三年建设规划、年度工作计划以及工作室日常管理制度,并抓好贯彻落实。
2.推进教育教学改革。积极参与教育教学改革实践,努力探索学校管理新模式。每学期举办至少1次区级讲座或研讨会,在全区教育教学改革中起示范引领作用,促进学校教育教学质量的提升。
3.培养骨干校长。自签约第一月起,每学期至少深入区内学校1次,一次不少于1天,了解学校现状,有针对性的提出问题,与学校校长共同研究制定解决方案,积极开展“传、帮、带”活动。通过组织研讨交流、校长论坛等多种形式搭建学习、交流、研修平台,提升校长管理水平。
4.开展教育教学研究。开展教师培训,提高教师备课、上课、辅导、作业布置与批改、考试命题、教研等方面的能力水平。每年至少撰写1篇有较高水平的学校管理论文、经验总结或科研报告,在各级刊物或校长论坛等会议上交流。
5.强化工作室管理。建立业务档案,为工作室建设与发展积累宝贵经验。
6.总校长要加强与北京理工大学基础教育中心联动,提升自身管理水平的同时,带动全区校长的素质提升。
四、选拔流程及聘用
(一)发布公告
2025年5月30日至6月5日在唐山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官方网站发布公告。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
应聘人员可准备相关佐证材料后于6月6日、6月7日到高新区火炬大厦901办公室进行现场报名,同步进行资格审查。符合条件的人选纳入面试环节。
联系人:韩宁 联系电话:5776241
(三)面试
面试采取结构化形式进行,实行百分制,现场打分,面试结果在现场发布。具体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体检
体检具体时间、体检人员名单、体检地点、有关要求、体检结果等有关事项另行通知。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自理。
(五)公示
对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唐山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官方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对公示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其拟聘人选资格;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决定是否聘用。
(六)聘用
公示期满无异议人选,或有反映问题但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进行聘用。由社会事务局与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聘期为三年。
“总校长工作室”由社会事务局进行管理,依据工作室工作目标机任务,遵循过程考核和终结考核相结合的原则,通过查看档案资料、听取工作室的汇报、学校评价、现场观摩等方式,进行综合考核,考核不合格的解除聘用。
五、待遇
总校长待遇不低于高新区副高职称的工资标准,完成工作室的目标和任务,加发绩效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