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康养老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河北分公司在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中串通投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1、处以罚款人民币叁仟叁佰贰拾元整(小写:¥3320.00元);2、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二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来源:信用唐山)
泰康养老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河北分公司在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中串通投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1、处以罚款人民币叁仟叁佰贰拾元整(小写:¥3320.00元);2、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二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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