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北理工大学附属医院未将患者未进行的排粪造影(钡剂)和下消化道(结肠)造影(钡剂)检查的医嘱作废;患者血压降至48/34mmHg的突发血压变化和处置措施未书写在病程记录中;病案首页中的术者填写未与实际术者为准;麻醉记录单中手术医师处填写错误的行为违反了《病历书写基本规范》第三条规定:病历书写应当客观、真实、准确、及时、完整、规范即未按规定实施《医疗质量安全核心制度要点》的《病历管理制度》及该院制定的《病历质量管理制度》的医疗质量安全管理制度。违反了《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第十条第一款的规定,依据《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第四十七条第(一)项的规定,参照《河北省卫生健康行政处罚裁量基准》(2020年版)第一章第六节第十九条第一款第(一)项第1目的规定,警告;罚款20000元。
(来源:信用中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