滦州市交通运输局、曹妃甸区交通运输局,局直有关单位,高速集团:
为进一步推动我市“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持续、广泛、深入开展,按照《唐山市交通运输局关于印发〈唐山市交通运输局2024年“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
市局决定在全市公路建设市场范围内开展“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现将《2024年度唐山市公路建设市场“双随机”抽查工作实施方案》转发你们,请认真抓好落实,按时报送相关资料,并做好抽查相关配合工作。
(联系人:严贺超 联系电话:2200567)
附件:1.《2024年度唐山市公路建设市场“双随机”抽查工作实施方案》
2.唐山市公路建设市场“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告知书
3.唐山市“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后续处置工作台账
4.唐山市交通运输局市场主体“双随机”抽查电话告知记录表
5.唐山市交通运输局“双随机”抽查人员分组及车辆安排情况表
6.“双随机”抽查结果公示表
7.“双随机、一公开”实地核查记录表
唐山市交通运输局公路科
2024年8月28日
附件1
2024年度唐山市公路建设市场
“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推进我市“双随机”抽查工作深入开展,按照唐山市交通运输局关于印发《2024年“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安排,现制定如下方案:
一、监管抽查目的和依据
(一)抽查目的
贯彻落实公路建设市场有关法律法规,聚焦公路工程建设中存在的突出问题,深入查找剖析,认真总结经验,进一步完善市场监管机制,规范公路建设市场秩序,提高合同履约能力,确保工程建设扎实推进,促进公路建设市场健康发展。
(二)抽查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
3.《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4.《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
5.《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
6.《公路建设市场管理办法》;
7.《公路工程施工分包管理办法》;
8.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
二、抽查时间
2024年9月1日至9月30日。
三、抽查人员组成
检查人员由“双随机、一公开”系统随机抽取执法人员,邀请有关专家参加监管抽查。
四、抽查范围及比例
抽查范围为唐秦高速公路唐山段工程、国道G508赤峰至曹妃甸公路滦州绕城段改建工程、S209赤峰至曹妃甸公路丰南至曹妃甸段、唐港高速公路智能化改造工程、2024年度高速公路、国省干线养护维修工程涉及的设计、施工、监理、第三方试验检测等参建各方主体。在河北省“双随机、一公开”平台中随机抽取抽查对象,抽取比例不低于40%(按企业信用风险分级分类抽查)。
五、抽查内容
(一)市场准入管理。从业单位资质;从业单位企业现状与资质等级条件的符合程度;从业人员资格;从业单位相关管理制度建立情况。
(二)建设程序执行。公路建设法律法规及强制性标准执行情况;项目开工前环评、水保、消防等相关手续办理及变更情况;建设项目初步设计及施工图设计审批、项目法人责任制执行情况、质量安全监督程序落实情况、施工许可办理、交竣工验收等基本建设程序执行情况。
(三)项目建设管理情况。是否存在违法分包、转包、挂靠等情况;信用管理工作情况;安全生产、扫黑除恶等工作开展等情况。各参建单位“创建平安百年品质工程”和“平安工地”开展情况;质量、安全责任制执行情况;安全生产条件备案审核情况;
(四)合同履约管理。设计、监理、施工、试验检测单位人员履约情况、变更及处罚情况;设计变更和造价管理情况;分包转包有关规定执行情况。
(五)农民工管理。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缴纳情况;实名制情况;设立银行专户情况;维权告示牌设置情况。
六、监管抽查方式
按照“双随机、一公开”检查工作要求,由检查人员依法履行监督检查职责,一次性完成本次监管抽查事项清单中所有内容的检查工作。
(一)检查准备。被检查对象和检查人员确定后,由“河北省双随机执法监管平台”随机匹配,生成一户企业一份随机抽查联合检查记录表(简称“一企一表”),并派发到执法检查人员手机端“冀上双随机”APP。执法检查人员和专家按照检查内容,熟悉公路建设市场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掌握被检查对象基本信息。
(二)现场检查。告知被检查对象检查的时间及配合检查的 相关要求,查看档案资料,开展实地检查。检查中发现违法违规等异常情况,可采取责令当事人停止违法活动、督促当事人整改 等相应监管措施。检查完成后,需要被检查对象在检查记录表上 签字或盖章确认。被检查对象拒绝签字或盖章的,由执法检查人 员在检查记录表上签字说明。涉及专业技术问题,由专家提出建议或意见。
(三)形成检查结果。执法检查人员汇总检查情况,讨论形成书面检查结果,由检查小组全体成员签字确认,现场向被检查单位告知检查结果。
(四)结果审核与公示。检查结果经科室负责人审核认定,并按照“谁检查、谁录入、谁公示”的原则,执法检查人员完成“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后经手机端“冀上双随机”APP或于3个工作日内通过网页端将抽查结果录入“河北省双随机监管工作平台”,抽查结果由系统完成数据交换自动归集到市场主体名下,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河北)”向社会公示,同时将相关信息纳入信用中国(唐山)和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
附件2
唐山市公路建设市场“双随机、一公开”
抽查告知书
:
根据根据《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企业公示信息抽查暂行办法》《公路建设市场管理办法》《公路水运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法》《关于公路水运工程建设领域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的意见》《河北省公路工程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管理办法》《河北省公路工程农民工实名制管理办法》《河北省交通运输厅关于严格执行公路工程建设程序的通知》《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办法》等,市交通运输局拟于2024年 月 日至 月 日依法对你单位进行检查,现将有关事项告知如下:
一、检查当天,请通知本单位项目负责人及各部门负责人留在企业配合检查。
二、请你单位如实提供以下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1.建设程序执行相关资料;
2.施工许可证书;
3.从业单位资质证书;
4.从业单位人员资质证书和人员履约、变更情况;
5.“平安百年品质工程”开展资料;
6.质量、安全责任制资料;
7.外委、分包活动整治资料;
8.农民工工资管理资料。
请你单位积极配合检查,若拒不配合,将依据《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等作为“不予配合情节严重”情形予以记录并通过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公示。
特此告知。
2024年 月 日
收件人 | (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 见证人 | (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
送达人 | (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 备注 |
附件3
唐山市“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后续处置工作台账
单位: 时间: 年 月 日
序号 | 抽查方案名称 | 企业 名称 | 注册号/ 社会信用代码 | 负责人 | 联系 电话 | 地址 | 检查时间 | 检查 人员 | 发现 问题 | 处理 结果 | 备注 |
附件4
唐山市交通运输局市场主体“双随机”抽查电话告知记录表
告知部门: 告知人: 告知时间: 年 月 日
被检查 主体 | 检查 事项 | 准备 材料 | 预约检查时间 | 电话 | 联系人 | 备注 |
见告知书 | ||||||
附件5
唐山市交通运输局“双随机”抽查人员分组及车辆安排情况表
时间: 年 月 日—— 月 日
组别 | 抽查企业 名单 | 执法人员入库 名单 | 现场抽取 检查人员 | 车辆 |
附件6
“双随机”抽查结果公示表
“双随机”抽查公示字〔xxxx〕第xxx号
序号 | 企业名称 | 注册号 | 检查机关 | 抽查结果 | 抽查方案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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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单位: (公章) 公示时间:
附件7
“双随机、一公开”实地核查记录表
共 页 第 页
局执法检查人员 于2024年 月 日,经现场出示执法证件或证明性文件(执法证号或文件号 ),按照实地核查标准和要求,对检查对象以下事项实施现场核查。记录如下:
检查对象名称: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 联系电话: | |
检查住所: | 经营场所: | |
核查记录表中的信息是否真实 是口 否口 | ||
发现 情形 | 检查情况描述 | 检查结果记录 |
不予配合情节严重 口 有该情形 口 无该情形 口 拒绝执法检查人员或其委托的专业机构进入被检查场所的; 口 拒绝向检查人员或其委托的专业机构提供相关材料的; 口 不如实或不按要求向执法检查人员提供情况或相关材料的; 口 其他阻挠、妨碍检查工作的行为,致使检查工作无法正常进行的。 | ||
备注: | ||
检查对象(盖章):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签字): 受委托人(签字): | 检查组长(签字): | |
检查人员(签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