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遵化市公安局新店子派出所快速反映,成功侦破一起掩饰、隐瞒犯罪所得案,1名犯罪嫌疑人被依法刑事拘留,另一人被采取取保候审措施。
2月19日,新店子派出所在工作中获取线索,辖区居民闫某某(男、52岁、新店子镇峪口村人)名下银行卡流水异常,有帮助他人转移资金的重大嫌疑。获此线索后,派出所立即开展侦查工作,将闫某某传唤到案后,经迅问得知,闫某某看平台上办理贷款信息联系对方后,对方以为其刷流水为由,将闫某某接到外省指定地点,先后有三名男子用闫某某手机、交通银行卡进行操作,期间,闫某某手机先后进账25万余元,后有分批转出,其中38520元为他人被诈骗资金。掌握相关情况后,民警当即赶到闫某某所称指定地点组织对其他涉案人员的抓捕行动。2月20日晚,经闫某某辨认后,民警成功将涉案犯罪嫌疑人郭某某(男、30岁、天津人)当场抓获,经审讯,郭某某如实供述自己使用闫某某银行卡帮助他人“洗钱”的犯罪事实。
目前,犯罪嫌疑人郭某某已被依法刑事拘留,闫某某被依法采取取保候审强制措施,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