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防汛救灾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全力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大局稳定,在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的统一指导和调度下,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北京监管局部署辖内保险机构主动发挥行业在风险管理和防灾减灾方面的功能作用,积极应对暴雨天气以及洪水、泥石流等次生灾害对首都经济社会造成的影响,全力为人民群众挽回经济损失。
01
发挥风险预警作用
通过网站、自媒体等向社会公众发布雨天出行提示,提高安全出行意识;提示通过短信、微信和手机APP等方式向消费者发送降雨、洪水等风险预警信息60余万条,对农业保险等重点领域客户实现预警全覆盖。
02
辅助政府开展风险防范
指导保险公司主动对地势低洼等风险路段等进行巡查或者值守,如人保财险北京市分公司联动区域交管部门、救援企业向灾害报案集中地段调配查勘及救援力量,共同值守危险路段;太保财险北京分公司派出志愿者对丰台区部分水淹路段进行交通疏导。
03
积极开展事故救援和灾害救助
累计响应车辆或人员救援需求数千次,向40个重点工程项目派出人员协助开展防灾检查,第一时间守护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04
立即开通绿色理赔通道
建立理赔人员24小时值守制度,实时响应消费者的报案和查勘需求,并适当简化理赔材料需求,加快保险结案进度,如平安财险北京分公司最快3分钟结案。
截至8月1日上午10时,北京地区财险机构共收到因灾保险报案6786笔,初步估损金额1.66亿元,其中受灾较重的门头沟、房山地区估损金额8425.7万元。各保险机构积极克服现场困难,深入一线开辟绿色通道,后续定损理赔工作正在紧张有序推进。
下一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北京监管局将持续督导保险机构加强金融服务保障工作,按照“能赔快赔”“应赔尽赔”的原则加快处理赔案,最大限度扶助受灾群众尽快恢复生产生活。
为充分运用保险保障措施减少因自然灾害造成的损失,更好维护群众合法权益,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北京监管局提示广大金融消费者:
注意安全出行
1.恶劣天气请尽量不出门或少出门,驾车出行时尽量避免车辆涉水。如遇涉水行驶,需慢速匀速前进,不要猛踩油门,以免轮胎打滑或发动机进水。
2.涉水行驶如遇熄火,应避免再次启动车辆,在保证人员安全的情况下等候救援,避免因发动机进水或者电池损害等造成损失扩大。
寻求救援服务
3.如您投保了车损险等相关保险,在出行时发生保险事故或者遇到车辆故障不能行驶等情形,可拨打保险公司服务电话寻求救援服务。
4.在等待救援时,请务必确保人身安全。车辆不能行驶时,可打开双闪提示危险;如遇水位持续上涨或者在桥下遭遇水淹,应立即撤离车辆前往安全处等待救援。
强化保险保障意识
5.车险综合改革启动后,车辆损失保险保障范围已涵盖暴雨、台风等自然灾害造成的损失。如您的车辆发生相关损失,请及时拨打保险公司报案电话,确认是否投保相关保险,并在工作人员的指引下办理后续理赔手续。
6.如您希望其他财产和人身权益得到保障,可选择投保家庭财产保险、企业财产保险和意外伤害保险等产品。在投保时注意仔细阅读保险条款,重点关注免责条款等内容,以便在理赔时更好维护个人权益。(平安产险唐山中心支公司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