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让干啥就干啥”,接过来就必须干好”。这是青海省组织部原副部长朱治国生前最后两个月的工作日程,参加工作20多年,朱治国的足迹遍布青海各地,他以清廉恪守初心,用生命诠释使命,将一生献给了党的组工事业。
朱治国虽然离我们而去,但他用人生书写的忠诚与担当,成为了一个标杆、一个榜样,值得我们对照学习。
作为一名优秀大学毕业生,他没有留恋城市,通过考录后服从组织分配到距离西宁市800公里以外的隔壁乡镇工作。风沙大、交通不便利、吃住条件艰苦,但他毫无怨言,个人成长归功于党的培养、组织的信任。朱治国在组织部门工作多年,他没让亲友们“沾”自己一点“光”,对部里的干部也是又严又细,手中的权力一尘不染。他心中有信仰,照亮前行的方向。一个人,只有心中有信仰,才能用信仰之力开创美好的未来。
朱治国在工作上思路清晰、敢拍板,让人踏实。面对重大原则问题,他立场坚定、旗帜鲜明。干事担当,不仅是共产党人的政治本色,也是共产党人一生的追求。秉承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吃苦在前、享乐在后,心里装着群众的焦裕禄精神;自力更生、艰苦创业、团结协作,无私奉献的红旗渠精神。
朱治国的事迹告诉我们,心中有信仰,肩上才有担当的力量。向朱治国学习,就是要像他那样,多一些对党“要懂得感恩,为党的事业奋斗到底”的朴素情感,多一些“要求进步就得认真学习、踏实工作”的自觉,多一些“查问题不怕多,有压力我来扛”的胆量,多一些“打一仗,就要进一步”的追求,真正把感情和精力投入到本职工作中,做一个无愧于党的事业、无愧于时代要求的党员干部。(作者:永红桥街道办事处 石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