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党章就是党的根本大法,是全党必须遵循的总规矩。党的二十大审议通过的《中国共产党章程(修正案)》,凝聚了全党的共同意志,切实巩固了党的二十大的重大政治成果,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全面推进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统一了思想、意志和行动。党员干部要切实将党章的规定落实到工作、行动上。
要严守党规党纪,坚决不触碰法律底线。“思想上松一寸,行动上就会散一尺”。当前,国内疫情防控形势依然“心有所戒,方能行有所界”。节日期间往往是“四风”问题的易发多发期,容易助长腐败现象的滋生蔓延,会有一些别有用心的人假借节日之名,以传统习俗为“挡箭牌”,让“糖衣炮弹”穿上了“隐身衣”,致使一些党员干部疏于防范,触碰党纪国法。党员干部要时刻将党纪国法铭记于心,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坚持依法办事、依法律己、依法行政,不踩“黄线”、不越“红线”、不触“底线”,时时处处严守国家法律法规,筑牢廉洁防线,做到位高不擅权、权重不谋私,使人民群众感受到公平正义。
要敢闯敢试,勇于担当作为。面对急难险重任务,不仅要有敢于创新的勇气、迎难而上的魄力,更要甩开膀子、俯下身子,撸起袖子带头干;在面对躲不开绕不过的困难问题时,能够豁得出去,敢于较真碰硬,能够集思广益,带领群众勇往直前,把实事做好,把好事办实。面对日新月异的社会变革,决不能安于现状,应当以“功成不必在我,功成必定有我”的责任担当,以“敢教日月换新天”的豪情壮志,用党的创新理论武装自己,努力提高自身综合素质,把知识转化为能力,真正在新时代的潮流中增强主动担当作为的本领能力,凝聚主动担当作为的强大合力。
要牢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 “民生无小事,责任大于天。”人民群众的吃穿住行和切身利益,都应当成为每个领导干部心中的牵挂。做为党员干部,一定要牢记习近平总书记的亲切嘱托,遵循《党章》各项规定,时常以肩负着为人民群众服务的重托,深入基层听民声解民忧,全力抓好各项民生工作。(作者:友谊街道办事处 艾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