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山市交通运输局自2019年以来启动综合执法改革,是全省综合执法改革落地最早、机构最大的地市级执法部门。通过不断更新理念、创新工作方法,市县两级基层行政执法能力稳步提升,形成了一支机制科学、机构合理、运转高效、监督有力的交通运输行政执法队伍,为全市交通运输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保障。
厘清职责边界,机构设置更科学。进一步明确细化内设机构的工作职责,以行政区域和主体职能命名各执法大队,解决了大队数字命名不能突出职能的问题,真正做到便于识别记忆,方便群众监督。同时,简化机关配置,统筹人员分配,将更多执法力量向一线倾斜,基层执法力量得到有效充实。
完善执法机制,执法程序更规范。编制全行业《现场行政检查规范指南》,明确现场执法依据、执法检查要点及处置流程等,市县两级交通运输综合执法行为实现统一规范,现场执法更加系统性、标准化。对发生频次较高的违法违规行为制定规范执法文书,一线执法人员执法和办案效率大幅提升。
提升科技水平,治理水平更高效。配备执法记录仪、手持执法终端、车载取证系统等设施设备300余台(套),通过采集现场音视频信息,客观公正还原执法现场。利用车辆卫星定位动态监管、治超区域视频全覆盖、固定治超站和非现场执法系统治超数据接入等“互联网+交通执法”工作,全域治超全省领先。
自唐山市交通运输综合执法支队组建以来,先后开展了打击出租车非法营运行为、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成品油道路运输市场整治等专项行动,治理超载超限、非法运营、出租车不文明经营、违规施工、侵占路产路权等违法违规行为9000余起,有效维护了全市交通运输市场秩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