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友诉求:河北唐山开平区交警队暂扣事故车辆 竟然收取拖车费3500元
本人车辆在2022年4月16日因交通事故被河北唐山市开平区交警队暂扣,2022年5月9日办好放车手续后,到事故停车场取车。停车场收取我3500元拖车费,开具了4张发票,合计3500元。我认为不合理,根据法律规定交警部门暂扣事故车辆所产生的拖移停放所产生的费用,应由做出扣车决定的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承担。
唐山市公安局交警支队 回复:
问政人您好,您的问政交警支队已知悉。
我大队已对接停车场了解情况,停车场已当事人进行联系。当事人表示理解,工作中给您带来的不便敬请谅解!
日期:2022-08-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