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山银保监分局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唐山丰润支行)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唐银保监罚决字〔2022〕5号 | ||
被处罚当事人姓名或名称 | 个人姓名 | 张召(时任民生银行唐山丰润支行 行长) | |
单位 | 名称 |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唐山 丰润支行 | |
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姓名 | 史国才 | ||
主要违法违规事实(案由) | 违规发放流动资金贷款,严重违反审慎经营规则;张召对该违法行为负有直接责任。 | ||
行政处罚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四十六条、第四十八条 | ||
行政处罚决定 | 对民生银行唐山丰润支行处35万元罚款;对张召给予警告。 | ||
作出处罚决定的机关名称 | 唐山银保监分局 | ||
作出处罚决定的日期 | 2022年4月13日 |
唐山银保监分局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唐山汇通路支行)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唐银保监罚决字〔2022〕6号 | ||
被处罚当事人姓名或名称 | 个人姓名 | 刘洪涛(时任客户经理)、杨朝军(时任支行行长)。 | |
单位 | 名称 |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唐山汇通路支行(原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唐山青年路支行) | |
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姓名 | 张召 | ||
主要违法违规事实(案由) | 违规发放流动资金贷款,严重违反审慎经营规则;刘洪涛对该违法行为负有直接责任;杨朝军对该违法行为负有直接管理责任。 | ||
行政处罚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四十六条、第四十八条 | ||
行政处罚决定 | 对民生银行唐山汇通路支行处35万元罚款;对刘洪涛给予警告;对杨朝军给予警告。 | ||
作出处罚决定的机关名称 | 唐山银保监分局 | ||
作出处罚决定的日期 | 2022年4月1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