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安公司不履行合同约定,单方面取消合同
问政网友:”唐山+“用户
问政对象:[S]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党组书记、局长 徐昌盛
提问时间:2022-05-11 23:15:01
提问内容
我购买了2021车辆保险,购买时平安承诺相应的买保险有十全十美活动,但从购买后一直没能享受,我咨询平安公司,平安公司答复由于保险公司领导层更换,活动取消了,但是活动承诺是在一年保险期内有效,我的保险还在有效期。但保险公司单方面取消了我合法权益,并且没有征的我的同意,自2021年12月开始我与保险公司沟通,保险公司承认由于更换管理领导致使我的权益受损,但一直拖延不予协商解决,我也多次投诉和电话联系平安保险,提出我合理诉求,浪费了太多时间和精力,始终平安保险公司态度不积极,一拖再拖。
问政回复
回复单位:[S]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党组书记、局长 徐昌盛
回复时间:2022-05-16 16:20:15.0
回复内容
问政人您好,您的问政已收悉!
关于您投诉的“平安公司不履行合同约定,单方面取消合同”相关问题,我国《民法典》规定,合同双方当事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履行自己的义务,不得擅自变更或者解除合同。当事人一方依法主张解除合同的,应当通知对方。对方对解除合同有异议的,任何一方当事人均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确认解除行为的效力。您可以向当地消协寻求帮助协调解决或者通过12315平台进行投诉举报,如果调解失败您可以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理解与支持!
问政跟踪
2022-05-11 23:15:01问政网友 已提交
2022-05-12 17:36:23 [S]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党组书记、局长 徐昌盛 已受理
2022-05-16 16:22:18 [S]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党组书记、局长 徐昌盛 已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