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山市妇幼医院违规在科室销售日用品
问政网友:”唐山+“用户
问政对象:[Y]市妇幼保健院党委书记 易建平
提问时间:2022-05-12 14:15:00
提问内容
唐山市妇幼医院将食堂的日用品和一次性用品卖到新生儿科室还有产房等多个科室,让每个孩子家属都要买,将300元货款打入食堂买饭卡中,是谁允许在医院搞这种经营?合乎法律规定吗?这些产品的质量谁能保证?所有的产品都是否经过检验,有合格证吗?给孩子带来损失谁能负责?是否所有的交易都缴纳税款?一年要有多大的交易额?是否招标?如果没有招标,是否违反了行政的规定?将怎么处罚?
问政回复
回复单位:[Y]市妇幼保健院党委书记 易建平
回复时间:2022-05-19 10:53:13.0
回复内容
问政人您好!您的问政我院已收悉!1.我院门诊超市已经对外承包,招标手续齐全,经营方有正规经营执照,售卖的日用品产品合格,有相关资质,符合灭菌要求;餐卡及日用品属于自愿购买。2.产妇及新生儿均属于免疫力较弱人群,根据《院内卫生学监测制度》产房分娩环境为Ⅱ类环境,要求相对洁净;根据《中国新生儿早期基本保健技术的临床实施建议》,新生儿从宫腔内处于无菌环境,出生后1分钟内需彻底擦干并为新生儿戴上小帽子进行保暖;新生儿断脐后不包扎脐带断端,但需保持脐带断端及其周围皮肤的清洁和干燥。为避免交叉感染,新生儿出生后使用的婴儿物品为纯棉高压灭菌物品,真空包装内置灭菌指示卡(如图),使用前与患者签订产房患者使用物品知情确认单进行告知(自愿购买)。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理解与支持!
问政跟踪
2022-05-12 14:15:00问政网友 已提交
2022-05-16 06:13:40 [S]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党组书记、主任 张进霜 已受理
2022-05-19 10:57:30 [Y]市妇幼保健院党委书记 易建平 已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