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评:近日,一则关于“制售盗版冰墩墩雪容融获刑1年”的话题引起广大网友关注。
最近,北京冬奥会吉祥物“冰墩墩”刷屏各大网络头条和朋友圈,获得了国内外消费者追捧,冰墩墩的原型是中国大熊猫,是中国的国宝级动物,大熊猫早在国人心中留下了可爱的形象,这样的设计让大家引起了共鸣,有购买的欲望,
但是,现在“一墩难求” 对于不少人来说,看见了“商机”,既然官方供应量不足,大家的需求量又那么大,有些人就打起来“冰墩墩”的主意,各种以假乱真的“冰墩墩”出现在了各大销售平台,小商小贩的手中,企图以各种方式利用“冰墩墩”的影响力谋取利益.
看见商机没有错,但是要有一个法律意识,“君子爱财取之有道”,我们要尊重版权,不能为了“商机”触犯法律。制假售假这种行为已经触犯了法律底线,因为“冰墩墩”已经申请了著作权保护,如果有人复制、发行或者通过信息网络的方式进行传播,著作权人可以根据《著作权法》的规定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除了触犯法律外,制假造假在一定程度上损害的是中国人的形象,是中华民族的面貌。冬奥会是全世界大融合的聚会,是向世界展现中国人风采的聚会,我们的开幕式、我们的奥运村场馆建设、以及中国国民经济、国民素质等都是中国发展的“代言”。在这冬奥会期间“冰墩墩”的销售也绝不止于国内流动,更多的是让世界记住中国,假使外国友人带回去的吉祥物是粗制滥造、不经细端的物品,这样造成的影响将是损失重大的。
因此,在“冰墩墩”火爆的当下,我们要通过正常渠道购买,维护冰墩墩的版权,拒绝山寨冰墩墩。(作者:小山街道办事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