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友诉求:河北唐山滦州市滦河街道办辞退老员工无任何说法
我们这一批居委会工作人员,最初入职时间基本都在2000年后,工作年限在10年以上,没有在提前告知的情况下却突然被辞退,没有了工作、没有了经济来源,就没有了基本生活保障。我们倍感委屈和不公,因为我们干着最苦最累的工作,却没有得到相应的待遇,把自己的青春都献给了自己的社区建设,我们的工资是按照河北省最低工资标准并由县财政负责发放,无其他任何保险。我们找滦河街道办事处领导给我们按照唐办发【2012】13号文,补偿每月不低于当地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2倍,并随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浮动办事处不给予答复。
受理信息
编号:L161870处理状态:已核转留言日期:2022-02-18受理部门:滦州市滦河街道办回复用时:---- -- --办结用时:---- -- --
办理跟踪信息:
2022-02-18 09:17留言已核转到滦州市滦河街道办,等待部门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