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证作坊私自烧煤排放污水
问政网友:张
问政对象:[T]滦州市委书记 李建忠
提问时间:2021-11-25 22:25:00
提问内容
本人现居住于滦州市九百户镇下属村镇,于2021年11月19日投诉本村和邻村有个别无证作坊私自烧煤,排放污水事件,当时有部门执法人员到场,事件得到制止,但是当工作人员离开后,作坊依旧我行我素,请问领导,这件事怎样才能得到解决。
问政回复
回复单位:[T]滦州市委书记 李建忠
回复时间:2022-01-04 15:19:02.0
回复内容
问政人您好,您的问政我办已收悉!您的留言表述不清,请写清具体镇村以及作坊名称等信息,以便转交办理,或拨打生态环境局投诉电话:12369直接进行沟通。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理解与支持!
问政跟踪
2021-11-25 22:25:00张 已提交
2021-11-29 15:29:11 [S]市生态环境局党组书记、局长 高庆利 已受理
2022-01-04 15:24:58 [T]滦州市委书记 李建忠 已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