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力集团违规关闭居民暖气
问政网友:用户111964
问政对象:[Q]唐山市热力集团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 宋海江
提问时间:2021-12-06 10:50:00
提问内容
本人长期租住在新华东道50号楼,12月3日发现暖气被关停(上年未欠费,未办理停暖)。经电询市热力集团,解释说未在供暖期前交费,按照《唐山市供热管理办法》执行关停。经查询该办法发现:三十八条规定应当在供暖期前全额交费;四十条规定当年12月31日前未缴费,自次年1月1日起收滞纳金;四十一条规定至次年1月31日仍未交费,经催告无效的,可采取停止供热。客服人员强调:1、分户供热户不执行40及41条之规定,既无文件公示,也无相关通知。2、40及41条废止,也无相关公示文件说明。为此认为该公司行为存在违规,所以要求立即纠正错误,但未满足。后经交费48小时内重新开通。请领导及相关部门核实此行为是否存在违规,若无违规请给予解释;若违规请满足以下要求(热力集团公司针对此违规行为):1、立即停止并纠正全市范围此违规行为。2、对此行为公开道歉。3、赔偿损失。4、对热力集团及相关责任人进行处理(制度不清楚,不作为,乱作为)。
问政回复
回复单位:[Q]唐山市热力集团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 宋海江
回复时间:2021-12-24 11:05:15.0
回复内容
问政人您好,您的问政我办已收悉!
我公司第一时间与问政人所留电话取得联系,在问政人及时缴纳热费后。第一时间为用户开阀供热。根据《唐山市供热管理办法》第32条和第38条之规定,热用户应在供暖前足额缴纳热费。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支持与理解。
问政跟踪
2021-12-06 10:50:00用户111964已提交
2021-12-09 06:13:13 [Q]唐山市热力集团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 宋海江 已受理
2021-12-24 11:20:44 [Q]唐山市热力集团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 宋海江 已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