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评:近期,党的二十大代表选举工作正在如火如荼的进行中,身为一名国家公职人员,我们应当比以往更关心人大代表的选举,选票的神圣之处,就在于通过它,把我们的个人意志上升到国家的政治制度和法律制度当中,使每个人的利益都得到根本保障。因此,我们在决定把神圣的一票投给谁的时候,是看哪个代表候选人对选民有责任感,谁认真履行代表职责,是选民的好咨询者、代言人、服务者,这些“传统”的但同时也是难以量化判别的标准和要求外,更重要的是搞清楚我们究竟需要哪种类型的人大代表?在今天,什么样的人才能胜任我们的政治嘱托?
要选有较强法律意识的代表。我国是人民民主专政的国家,它的本质特征就是人民当家作主,国家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人民代表大会是我国的最高权力机关,是人民共同管理、共同决定国家大事,共同监督国家权力的政权组织形式和制度。人大还是立法机关,立什么样的法,怎样安排立法计划,都与人民群众的利益息息相关。作为一名代表,履行代表职责的前提是必须对这些法律制度安排有基本的了解和掌握。如果人大代表不懂法,就谈不上当家做主。
要选有群众观念的代表。人大代表不是举手代表,而是要“下情上达、上情下传”,成为党委政府和群众之间沟通的桥梁。这需要人大代表有群众观念和社会关怀,特别是对基层社会的关怀。与群众有真感情,真正做到随时静下心来倾听民意,了解民困,听到群众的心里话,真心实意为群众的疾苦奔走,最大限度地为群众服务。
要选有较高履职能力的代表。人大代表不应单纯为百姓代言,还应为党政分忧,监督政府,而不应瞎指挥、干预政府。应该与政府共同面对问题,共谋解决问题之道,而不是单方面地指责政府。这就要求代表要有履职是解决群众问题和如何寻求最佳解决方案的服务意识,要有在现有条件下实事求是地解决问题方案的选择、辨别能力。特别是注重解决问题,促进各方确立利益博弈后的最佳平衡点和更具可操作性,从而使更多人自觉遵守。
我们要把自己神圣的一票投给具有法治意识、亲民、能以适当方式为民请命的人。这是我们每个人当家作主必须履行的责任,也是维护我们合法权益的根本保障。(东安各庄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