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韩城镇政府不受理申请保障房的问题
问政网友:满堂金玉
问政对象:[T]路北区委书记 艾长征
提问时间:2021-11-03 09:45:00
提问内容:韩城镇目前划归路北区管理,但是韩城镇政府说他们不受理保障房办理,没有办理保障房相关部门!让我们老百姓自己交资料到路北区!区长您给帮帮忙吧!谢谢您了!
问政回复
回复单位:[T]路北区委书记 艾长征
回复时间:2021-11-04 10:27:21.0
回复内容:问政人您好,您的问题已收悉。按照唐住建发【2019】212号文件要求:公共租赁住房主要解决城镇中等偏下收入家庭、新就业大学生、新就业职工、外来务工人员的住房困难。以上四类群体住房困难家庭具体申请程序按照唐住建发【2016】235号文件第三十一条规定如下:1、申请人户籍所在地(现居住地)社区或用工单位受理申请,自受理之日起15日内街道办事处组织受理进行初审并提出初审意见。经初审符合条件的在申请人户籍所在地(现居住地)或工作单位公示10日,公示期满,无异议或经查证异议不成立的将初审意见和申请材料一并报送区民政部门。2、区民政部门就申请人家庭收入是否符合条件提出审核意见,连同申请材料一并报送区住房保障部门。3、区住房保障部门会同联审联查相关部门就申请人是否符合条件进行审核,并提出审核意见确定租金减免类别,并将核准意见和申请材料一同报送市住房保障管理机构。感谢您的理解与支持
问政跟踪
2021-11-03 09:45:00满堂金玉 已提交
2021-11-04 10:26:43 [T]路北区委书记 艾长征 已受理
2021-11-04 10:29:08 [T]路北区委书记 艾长征 已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