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保“警保联动”车辆应整改
问政网友:唐山+984795
问政对象:[S]交警支队党委书记、支队长 邱建东
提问时间:2021-10-15 22:30:00
提问内容:人保“警保联动”车辆,悬挂民用号牌,外观样式却仿照制式警车涂装,并且安装警灯,涉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十五条
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救险车应当按照规定喷涂标志图案,安装警报器、标志灯具。其他机动车不得喷涂、安装、使用上述车辆专用的或者与其相类似的标志图案、警报器或者标志灯具。
人保的车辆不仅涂装了与制式警车极其类似的图案,还安装警灯。
请交警支队督促人保相关车辆依法进行整改!
问政回复
回复单位:[S]交警支队党委书记、支队长 邱建东
回复时间:2021-10-19 10:38:04.0
回复内容:问政人您好,您的问政交警支队已收悉。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理解和支持!
“警保联动”是公安部推行“放管服”的一项便民举措,是由公安交通管理部门与保险公司合作共同办理交管业务的“警保合作”模式。其中“警保联动”车主要负责处理道路通事故中的简易事故,由交警、保险相互配合上路巡查,是为了能尽快发现并到达现场,实现快速处置财产损失交通事故,最大限度提高交通事故处理效率,防止堵车,更好的便民、利民服务群众。下一步我们将加强“警保联动”用车的规范管理,对需要整改的尽快整改。再次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理解和支持!
问政跟踪
2021-10-15 22:30:00唐山+984795已提交
2021-10-18 10:42:34 [S]交警支队党委书记、支队长 邱建东 已受理
2021-10-19 10:47:20 [S]交警支队党委书记、支队长 邱建东 已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