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评:近日,中共中央印发了《中国共产党组织工作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并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区各部门认真遵照执行。
《条例》是对党所处的历史新方位和面对的新形势新任务的科学把握。习近平总书记曾讲过两个大局,一个是当今世界处于百年未有之大变局,一个是中华民族实现伟大复兴战略全局,这两个大局的关键点在于“大”与“变”,在于赢得挑战就能让中国更好地抓住发展机遇。《条例》正是以此为背景,紧紧围绕“长期执政条件下建设什么样的党、怎样建设党”这一根本问题,对党的建设和组织工作进行探索之后所形成的的比较完善的党内法规制度体系。
《条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贯彻总书记关于党建、组工的重要论述,明确党的全面领导的根本要求,将继承优良传统与新时期背景下的改革浪潮相结合,深入贯彻了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
《条例》是新时代组织路线对组织工作的一系列方向性、全局性、战略性要求的具体呈现。在2018年全国组织工作会议上,总书记第一次明确提出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并对其科学内涵、实践要求作出明确概括。2020年中央政治局集体学习时,总书记根据形势的发展,进一步对党的组织路线的贯彻落实提出了“五个抓好”的要求。《条例》作为党的历史上第一部关于组织工作的统领性、综合性基础主干法规,紧紧围绕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如何落实这一中心,成功破题。
《条例》在总则中对组织工作做出明确界定,并在指导思想和根本任务中亮明组织路线的相关要求,将“坚持党的全面领导”作为党的组织工作需遵守原则的第一条,强调其重要性。并在领导体制和职责、党的组织体系建设、干部工作、人才工作等章节中突出“健全维护党的集中统一的组织制度”、“坚持党管干部原则”、“坚持党管人才原则”等要求,为贯彻落实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提供坚强制度保证。
《条例》是我们党历史上第一部关于组织工作的统领性、综合性基础主干法规。其制定和实施,对于坚持和加强党对组织工作的全面领导、推进组织工作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具有重要意义。各级党委(党组)要按照党中央部署,把学习贯彻《条例》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建设钢铁一般的队伍,全面提高组织工作质量。(滦州市委组织部赵天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