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评:近日,中共中央印发了《中国共产党组织工作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这是我们党历史上第一部关于组织工作的统领性、综合性基础主干法规,是做好新时代党的组织工作、加强党的组织建设的基本遵循。(见6月3日人民网)
党的力量来自组织。从1921到2021,100年间,中国共产党的队伍不断壮大,从最初成立的十几个人发展到如今9000多万名党员的精锐部队,带领中国人披荆斩棘、改天换地,实现了从站起来、富起来到强起来的奋斗目标,这番前无古人的伟大成就已经充分验证了党组织的强大力量。《条例》的出台,有利于全面加强党的领导,促进各项工作落实落细,全力打造社会主义建设铁军。
贯彻学习《条例》,要深刻认识党的组织工作的地位作用、指导原则、职责任务,强化组织队伍的“软件设施”。思想是行动的先导,行动是思想的体现。在工作实践中,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党中央决策部署,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加强党对组织工作的全面领导,自觉做到思想上认同组织、政治上依靠组织、工作上服从组织、感情上信赖组织,不断提升党组织的创造力、凝聚力和战斗力。
贯彻学习《条例》,要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任人唯贤的人才工作原则,强化组织队伍的“硬件配置”。六届六中全会上,毛主席就作出“政治路线确定之后,干部就是决定的因素”的重要论断。在多年的发展壮大过程中,我们党广开招贤纳士的“罗马大道”,从五湖四海中吸纳高质量人才,坚持选拔和锻炼信仰坚定、本领高强、志愿服务人民的的党员干部,使“庸者下、能者上”,不断实现组织队伍的革命化、年轻化、知识化和专业化,保证组工干部能在自己工作岗位中做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
新时期新挑战,但谋求人民幸福、民族复兴的重担始终在肩,无论是各级党委(党组)分级分类领导,还是我们组工干部个人,都要深入贯彻学习《中国共产党组织工作条例》,全力打造社会主义建设铁军。(滦州市委组织部赵天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