群众留言:关于东六村征地补偿问题
留言内容:东六村村民委员会说把村民拥有土地使用权的基本农田(2018年已取得不动产权证)招标拍卖,拍卖取得钱款不给村民补偿,这样村民就完全丢失了赖以生存的土地还没有得到相应的补偿。请求公开东六村征地补偿标准。
答复时间:5月10日
答复单位:林南仓镇人民政府
答复内容:2021年3月8日,林南仓镇政府按照上级要求在东六村村务公开栏张贴了“玉田县人民政府征地补偿安置公告”。该公告对涉及东六村1.1550公顷的土地中的征收范围和目的、土地现状、补偿标准、安置方式和社会保障措施及其他事项等内容进行了公开公示。2021年4月29日,东六村村委会组织召开了村民代表会议对征地事宜征求了群众意见,应到代表34人,实到代表32人,与会人员全部同意并形成会议决议。反映人所提出的“请求公开东六村征地补偿标准”诉求,与事实不符。
经进一步核实,反映人的3.7亩土地在此次征收范围之内。2007年8月23日,反映人以每年600元承包期20年一次性交清的形式将此3.7亩土地承包给郭某使用,承包到期日期为2027年8月23日。目前,涉及反映人在内的外租土地尚在承包期内,且该征收征用土地尚未进行摘牌,所以暂未涉及征地补偿款分配的有关问题。关于反映人所关注的征地补偿情况,待土地摘牌后款项到位前由村委会继续组织村民代表会议进行专项研究,确保有效维护群众利益。(玉田政府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