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1日,根据生态环境部华北督查局驻市帮扶组交办问题线索,唐山市生态环境局派出巡查组到滦南县进行检查,共检查5家企业,3处堆存且燃用散煤,发现22个问题,具体情况如下:
1、贵民石材加工厂,检查时企业临时停产,未落实进一步加严管控要求;车间封闭不严;厂区及车间路面未硬化,二次扬尘严重;传送皮带密闭罩破损严重;破碎设备集气罩不符合标准;地面及设备积尘严重;厂区内大面积砂石料未苫盖。
2、正丰建材有限公司现场检查时正在生产,VOCs催化燃烧设施未正常开启,VOCs烟气收集管道滴漏含油液体,补漆间无污染防治设施,上漆间漆槽未密闭,喷漆车间密闭不严,存在无组织排放现象。
3、柏各庄镇小双坨村街道发现5家稻皮破碎小作坊,环保设施缺失,疑似散乱污企业。
4、在建铁路维修点院内有2辆非道路工程车未环保备案。
5、唐山盛财钢铁有限公司,现场检查时企业停产,存在露天切割焊接现象,无任何污染防治设施,且有非道路移动机械未环保备案。
6、柏各庄镇小双坨村发现三处散煤堆存且燃用。
下步,唐山市生态环境局要求滦南县党委政府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引起高度重视,并举一反三,严格按照《唐山市大气污染防治若干规定》对未落实管控企业进行严肃查处,确保“拘留、查封扣押、行政罚款、公开曝光、暂扣排污证、减分降级”六项综合惩罚性措施落实到位,坚决杜绝“一查了之,一罚了之”的现象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