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评:“善禁者,先禁其身而后人;不善禁者,先禁人而后身。”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抓住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至关重要。我们党全面推进依法治国,主要是通过各级领导干部的具体行动和工作来体现、来实现。领导干部带头遵法、学法、守法、用法,是实现全面依法治国目标和任务的关键所在。
全面依法治国必须坚持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原则。任何组织和个人都必须尊重宪法法律权威,都必须在宪法法律范围内活动,都必须依照宪法法律行使权力或权利,履行职责或义务,都不得有超越宪法法律的特权。各级领导干部要带头遵守法律,领导干部具体形式党的执政权和国家权力,是推进全面依法治国的“关键少数”。
坚持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绝不允许任何人以任何借口任何形式以言代法、以权压法、徇私枉法。领导干部要自觉增强法规制度意识,要善于依法规制度谋事、管人、用权,自觉维护法规制度的严肃性和权威性。最后坚持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必须以规范和约束公权力为重点。领导干部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是党的领导、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重要保障。
领导干部对法治建设既可以起到关键推动作用,也可能起到致命破坏作用。要坚持抓住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就必须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首先,要做尊法的模范,带头尊崇法治、敬畏法律。其次,要做学法的模范,带头了解法律、掌握法律,以保护人民权益。再次,要做守法的模范,做好法治的第一位要求,带头遵纪守法、捍卫法治。最后,要做用法的模范,带头厉行法治、依法办事。要牢记职权法定,做到法定职责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为。党员干部要把对法治的尊崇、对法律的敬畏转化成思维方式和行为方式,不断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的能力。
总而言之,只有坚持抓住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切实增强领导干部的思想自觉、行动自觉、政治自觉,才能更好地坚持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原则,为全面依法治国提供坚持坚实的政治保障。(滦城街道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