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5月10日15时许,路南分局民警在工作中,将位于某居民楼内将正在进行卖淫嫖娼活动的高某某(女,51岁)、彭某某(男,46岁)成功抓获,经询问二人对卖淫嫖娼的供认不讳。现二人已被我所分别依法行政拘留十日并处伍仟元罚款。
5月13日18时许,民警在工作中发现孟某某(人妖)、李某某在辖区某房屋内进行卖淫嫖娼活动,被民警当场抓获。 经询问,违法行为人孟某某(男,32岁)、李某某(男,54岁)对在某房屋内进行卖淫嫖娼的违法事实供认不讳。现违法嫌疑人孟某某,李某某均被行政拘留十日并处罚款伍仟元。
5月10日15时许,路南分局民警在工作中,将位于某居民楼内将正在进行卖淫嫖娼活动的高某某(女,51岁)、彭某某(男,46岁)成功抓获,经询问二人对卖淫嫖娼的供认不讳。现二人已被我所分别依法行政拘留十日并处伍仟元罚款。
5月13日18时许,民警在工作中发现孟某某(人妖)、李某某在辖区某房屋内进行卖淫嫖娼活动,被民警当场抓获。 经询问,违法行为人孟某某(男,32岁)、李某某(男,54岁)对在某房屋内进行卖淫嫖娼的违法事实供认不讳。现违法嫌疑人孟某某,李某某均被行政拘留十日并处罚款伍仟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