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易新闻唐山讯:(王义)4月13日,唐山银保监分局发布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显示,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唐山分公司在保险销售过程中存在承诺给予投保人保险合同约定以外利益的行为。
时任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唐山分公司个人代理人的黄河负有直接责任。依据《保险法》第一百三十一条、第一百七十二条;《保险销售从业人员监管办法》第二十四条、第三十四条对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唐山分公司给予警告,并处罚款3000元;给予黄河警告,并处罚款3000元。
以下为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原文:
(文章来源: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