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全国系统首例!曹妃甸海事局出台突发情况船舶进出港保障措施)
网易新闻唐山讯:(王义)日前,曹妃甸海事局印发《关于发布曹妃甸海事局救援人员、受到突发事件危害的人员及救援物资、设备、工具运输船舶进出港“3-2-1-0”海事监管服务保障措施的通告》,出台全国海事系统首例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和针对突发事件应对情况下救援人员、受到突发事件危害的人员及救援物资、设备、工具运输船舶便利进出港的海事支持保障性文件。该文件规范了突发应急情况下相关船舶便利进出港海事支持保障各项工作。
文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交通运输突发事件应急管理规定》和《河北省突发事件应对条例》相关要求,通过建立“3(全程)-2(优先)-1(提前)-0(延误)”工作机制,从船舶到港全程保障、船舶海事业务和进出港优先、信息沟通渠道等方面,保障相关运输船舶进出港实现“0延误”工作目标。
船舶自进港抵报告线至离港出报告线,实施“3个全程”安全保障。
全程航路监护。对船舶实施全程重点标注、安全监护,助航服务。必要时,安排海事巡逻船实施全程护航。
全程信息服务。对船舶提供全程信息服务,包括但不限于辖区通航环境资料、天气海况、船舶进出港计划、口岸单位及码头代理联系方式等内容。
全程应急支援。建立救援人员、受到突发事件危害的人员及救援物资、设备、工具运输船舶港内突发事件专项应急支援机制,应急响应力量全程待命,做好船舶在港期间全程应急支援协助准备。
救援人员、受到突发事件危害的人员及应急救援物资、设备、工具及船舶海事业务办理、船舶进出港等方面开通“2个优先”绿色通道。
优先业务办理。在办理港内安全报备、船员任解职、港建费征收等业务时,在符合办理条件以及安全、防污染要求的情况下立即做出许可或准予报备的决定。在办理行政处罚、海事调查等业务时,尽可能在比较短的时间内完成相应业务流程。
优先航道使用。结合船舶到港时间,提前清爽航道,优先航道使用,在天气、海况等条件允许的情况,保障不抛锚直靠的方式进出港。
建立由“海事、码头、代理”参与的“三方”提前信息沟通协调机制,及时掌握船舶到港、货物载运相关信息,了解可能存在的问题或困难,科学调配,靠前做好各项安全监管和服务保障各项工作。
确保应急救援物资、设备、工具运输的船舶进出港、海事业务办理“0”延误,保障船舶快进、快出,高效安全进出港。
疫情防控工作中,曹妃甸海事局通过“3-2-1-0”海事监管服务保障措施,已保障了11.76万吨防疫物资运输“零延误”,确保了船舶快进、快出,高效安全进出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