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7日,市工商业联合会(总商会)与市企业信用管理协会联合印发通知,在全市工商联系统开展“守合同重信用”和“唐山市信用企业”创建活动。
依据唐山市工商局、唐山市企业信用管理协会《关于印发<关于开展唐山市“守合同、重信用”创建活动的指导意见>通知》和唐山市企业信用管理协会《唐山市“守合同重信用”创建和社会公开活动管理办法》,为发挥工商业联合会(商会)在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中的组织、教育引导作用,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引领广大会员企业培育信用文化、依法诚信经营,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为建设新时代新唐山做出新贡献,市工商联(商会)决定在全市系统开展“守合同重信用”创建活动,争创“唐山市信用企业”。
通知指出:各级工商联(商会)组织要充分认识参加“守重”创建活动的重要意义。工商业企业作为市场主体中的实体经济重要的组成部分,诚信建设尤其显得重要,特别是近几年来快速发展的小微企业,产品质量堪忧,失信行为时有发生,更是需要加强合同信用管理,不断积累良好信用记录,以《河北省社会信用信息条例》正式实施为契机,组织引导工商业联合会(商会)成员参加“守重”创建活动,进一步增强诚信经营意识,提高合同信用自律水平,营造良好的市场交易环境,促进工商业实体经济不断发展壮大。
通知要求:各级工商联组织要认真做好宣传发动和组织引导工作。各级工商业联合会(商会)要结合本地实际,在抓好项目筛选、生产经营和参政议政、非公党建的同时,把合同管理、商事信用和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一起抓,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思想,教育引导成员单位弘扬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履行社会义务,负责任的做产品,诚实信用做交易,从基础抓起,特别是动员发动成员中的先进骨干企业在“守重”创建活动中争做典行示范。
通知明确:要建立长效机制,在当地政府信用办公室的统一领导下,各级工商业联合会(商会)指定专人负责,积极参会与“守合同重信用”创建领导小组的工作,与工商(市场监管)部门、信用协会、个私协等有关部门互联互通、共创共建、共兴共享。有计划的组织教育培训,鼓励和引导会员培养企业合同信用管理人才,为扩大生产经营规模,提高产品和服务质量,充分利用信用管理技术、实施创新驱动、开源节流、降本促效。结合企业自身经营情况,加强合同信用管理,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完善企业合同管理档案和日常管理机制,在提高经济效益的同时,不断提高社会效益,做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排头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