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保定市满城区加强鸟类市场监管)
保定定市满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关于加强鸟类市场监管的通告
为深入贯彻落实《全国保护鸟类活动和打击非法捕猎贩卖鸟类专项行动联合工作方案》及省、市相关实施意见,切实加强鸟类保护,维护生态平衡,严厉打击非法鸟类交易行为,现就加强我辖区鸟类市场监管相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严禁非法交易行为
任何单位和个人严禁在非指定的市场、场所交易鸟类。禁止买卖、收购、运输、储存非法捕猎、非法人工繁育的鸟类及其制品。市场内各类鸟类交易和繁育场所经营者,须严格按照规定使用专用标识、人工繁育许可证、批准文件从事鸟类销售和运输等活动,确保鸟类来源合法合规。
二、严格市场经营规范
各市场经营主体要自觉履行主体责任,对所经营的鸟类产品严格把关,建立健全进货查验和索证索票制度,留存鸟类合法来源凭证。不得销售无合法来源凭据的保护鸟类,不得发布含有非法鸟类交易内容的广告。网络交易平台需全面履行主体责任,加强对涉鸟类交易信息的检查监控,及时清理非法交易鸟类及禁用猎捕工具信息。
三、加强监督检查执法
区市场监管局将联合资规、公安等相关部门,持续开展鸟类市场专项整治行动,加大对花鸟市场、农贸市场、网络交易平台等重点场所的监督检查力度。对违反本通告规定的单位和个人,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予以严厉查处;对情节严重、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公安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四、鼓励公众参与监督
欢迎广大市民积极参与鸟类保护行动,如发现非法捕猎、贩卖鸟类等违法行为,可拨打12315投诉举报电话进行举报。对提供有效线索、协助查处违法行为的,将按照相关规定给予奖励。
特此通告。
保定市满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