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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8日,滨湖新区党工委副书记、管委会主任刘广宁主持召开党工委(扩大)会议,传达学习《地方党政领导干部生态环境保护责任制规定(试行)》主要精神等,研究新区贯彻落实意见。区党工委领导班子其他成员,有关部门主要负责同志参会。
会议强调,《规定》是生态环境领域又一部重要党内法规,对全面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压实生态文明建设政治责任具有重大意义。全区各级各部门要深刻领会《规定》精神,准确把握核心要义,切实增强做好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各部门要主动担责尽责,着力构建齐抓共管格局,将《规定》学习与工作职能紧密衔接,领办好职责范围内的各项任务,协调推进工作落细落实。要严格落实“管行业、管发展、管生产必须管环保”的要求,聚焦以衡水湖为中心的生态保护领域,重点推进环湖生态修复,对湖区周边生活垃圾治理、工业污染防控、农业生产污染管控等关键环节精准发力,全方位守护衡水湖及周边生态环境,推动区域生态质量持续向好。要坚决筑牢安全生产防线,严格按照“三管三必须”要求,层层压实责任,抓好防风险、保安全、护稳定、促发展各项工作,坚决做到守土有责、守土尽责,确保社会大局平安稳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