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家口市宣化区人民政府
关于对玛瑙矿区实行封闭管理并严厉打击
违法盗采非法销售非法导游等违法行为的通告
为切实保护国家矿产资源,消除矿区安全隐患,维护生态环境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安全生产法》《环境保护法》等法律法规,结合宣化区玛瑙矿区实际情况,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矿产资源属于国家所有,严禁一切非法开采活动。自本通告发布之日起,对我区玛瑙矿区实行全面封闭管理,设置明显的封闭标识和警示标志,除持有相关部门批准的合法作业证件人员和车辆外,严禁任何无关人员、车辆擅自进入矿区范围,对违反规定擅自进入的人员和车辆,将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二、任何单位或个人未经许可,禁止使用任何工具(如錾子、电镐、撬棍等)私挖盗采玛瑙资源,对违者将依法依规没收直接开采的工具并实施行政处罚;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移送公安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三、玛瑙矿区存在山体滑坡、塌陷等重大安全隐患,严禁进入矿区游玩或捡拾矿石。散落矿石属国家所有,禁止以“探宝、探险、生存体验”等名义进入矿区游玩、捡拾玛瑙或水晶,违者将承担相应法律责任及安全事故后果。
四、严禁其他非法活动,包括非法导游、非法交易玛瑙原石、运输盗采矿石或为盗采行为提供工具、场地等,对支持相关盗采并提供服务的人员,一经发现按共同违法论处。
五、联合执法打击,宣化区已启动相关联合打击机制,联合公安、自然资源、生态环境、市场监管、文化旅游、属地乡镇等部门开展不定时巡查和重点矿区、销售点驻点督查,对露天销售行为进行取缔,对恶意辱骂、暴力抗法等行为依法严厉打击。
六、严禁国家公职人员或村干部参与、包庇非法开采行为,一经发现移送纪检监察机关处理。
七、公众举报奖励,鼓励群众举报违法行为,对查实的线索按照区政府相关规定给予奖励。
举报电话:
张家口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宣化分局:3380386
宣化区公安分局特勤大队:6028068
宣化区塔儿村乡人民政府:7968519
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张家口市宣化区人民政府
2025年7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