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9日,海港区召开征兵政策宣讲暨廉洁征兵监督员培训会,高标准、高质量推进本年度征兵工作,筑牢廉洁征兵防线。
会上结合当前征兵形势,对年度征兵政策进行了全面、系统、深入地解读。据了解,此次征兵工作,男青年需年满18至22周岁(2003年1月1日——2007年12月31日出生);具有高中(含中专、职高、技校)毕业及以上文化程度,普通高等学校本专科毕业生放宽至24周岁;研究生毕业生及在校生放宽至26周岁。适龄女青年需年满18至22周岁,且为普通高等学校和科研机构全日制应届毕业生及在校生,全日制研究生应届毕业生及在校生放宽至26周岁。
适龄青年应当在其户籍所在地应征,经常居住地与户籍所在地不在同一省(自治区、直辖市)且取得当地居住证3年以上的,可以在经常居住地应征。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和在校生可在学校所在地应征,也可在入学前户籍所在地应征,大学新生在入学前户籍所在地应征。同时,征兵工作对大学生给予专项优待,享受国家教育资助。退役后复学或入学的大学生享受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学费减免,标准为本专科生每人每年不超过16000元,研究生每人每年不超过20000元。
会上还领学了廉洁征兵法规制度,为全体工作人员划清纪律红线、敲响廉洁警钟,确保向部队输送政治合格、素质过硬、背景清白的优秀青年,为国防和军队现代化建设贡献海港力量。
来源:今日海港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