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唐县国防动员办公室关于开展防空警报器试鸣的通告)
为进一步提高全县人民的国防观念和防空意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和《河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办法》有关规定,按照全省统一防空警报试鸣日要求,我县于2025年7月7日进行防空警报试鸣。
一、试鸣时间、范围
2025年7月7日10时至10时23分,试鸣范围为县城区。
二、试鸣方式
试鸣期间每种警报鸣响一个周期,每个周期3分钟。每种警报信号之间间隔7分钟。
(一)预先警报。鸣36秒,停24秒,反复3次为一个周期。
(二)空袭警报。鸣6秒,停6秒,反复15次为一个周期。
(三)解除警报。连续长鸣3分钟。
三、有关要求
实施防空警报试鸣,是唤醒全社会在和平环境下居安思危意识的必要手段,是规范防空警报设施管理和检验防空预警能力的有效途径。宣传部门要积极做好宣传报道及信息发送工作,做到家喻户晓。全县广大居民要保持平稳心态,遵守和维持好试鸣期间的生产、生活秩序,确保防空警报试鸣工作顺利进行。
特此通告。
唐县国防动员办公室
2025年7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