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武邑县2025年下半年征兵公告)
武邑县2025年下半年征兵工作已全面展开,欢迎有志青年到军队这个大舞台施展才华,在军营这个大熔炉里淬炼成钢,书写绚烂、无悔的青春篇章,为实现中国梦、强军梦贡献自己的力量。为使广大青年及时了解今年兵员征集的时间节点和有关要求,现公告如下:
一、征集对象和报名时间
(一)征集对象
以大学生为重点征集对象,突出各级各类学校毕业生征集,优先批准理工类大学生和备战打仗所需技能人才入伍。
男兵:高中(含中专、职高、技校)毕业生及以上文化程度的青年(含高校在校生),年满18至22周岁(2003年1月1日——2007年12月31日出生);普通高等学校本专科毕业生、上半年符合毕业条件的毕业班学生,年满18至24周岁;研究生毕业生及在校生放宽至26周岁;初中毕业文化程度男青年,年满18至20周岁。
女兵(下半年应征报名):普通高中应届毕业生、普通高等学校和科研机构全日制应届毕业生及在校生,年满18至22周岁(2003年1月1日——2007年12月31日出生),全日制研究生应届毕业生及在校生放宽至26周岁。
(二)报名时间
男兵(下半年):即日起至2025年8月10日24时
女兵(下半年):2025年7月1日至8月10日24时
二、报名方式与标准条件
(一)报名方式
登录官方网站“全国征兵网”,先进行兵役登记,再应征报名,如实填写基本信息,应征地选择户口所在地。也可联系县政府征兵办公室或乡镇基层武装部进行咨询与报名,具体咨询电话附后。
(二)身体条件
1.身高:男性160cm以上,女性158cm以上。
2.体重:BMI(体重指数)=体重(kg)÷身高(m)²,男性:17.5≤BMI<30。
3.视力:任何一眼裸眼视力低于4.5,不合格。任何一眼裸眼视力低于4.8,需进行矫正检查,任何一眼矫正视力低于4.8或矫正度数超过600度,不合格。屈光不正经准分子激光手术(不含有晶体眼人工晶体植入术等其他术式)后半年以上,无并发症,任何一眼裸眼视力达到4.8,眼底检查正常,除条件兵外合格。
按照国防部征兵办《应征公民体格检查标准》等有关规定执行。(详细体检标准请登录全国征兵网查阅)
(三)政治条件
按照《军队征集和招录人员政治考核规定》等有关规定执行。
三、男性适龄青年应征入伍程序
全国征兵网报名成功后,应征青年需到户籍所在地乡镇武装部进行现场确认。入伍程序按照以下阶段组织。
初审初检。适龄青年根据基层武装部通知,携带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学历证书(大学在校生持学生证),按规定的时间到各自乡镇武装部进行初审初检,主要是对身高、体重、视力、下蹲等基本身体条件进行目测初检,对学历条件进行审核。
体检政考。征兵开始后,适龄青年应征地县级兵役机关会将具体上站体检时间、地点通知适龄青年本人,适龄青年根据通知要求,参加应征地县级兵役机关组织的体格检查。政治考核工作由当地公安、教育、人社等部门负责,与体格检查同步组织实施。
役前教育。县级兵役机关组织体检和政考双合格的应征青年,采取封闭式管理模式进行役前教育,并开展相应的基础科目训练,役前教育结束后,继续封闭管理至交接运输。
批准入伍。体验、政考合格并役前教育训练达标的,由县级兵役机关依据学历、身体素质等情况择优批准入伍,并发放《入伍通知书》,统一输送至部队服役,适龄青年凭《入伍通知书》享受义务兵优待。
四、优待政策
(一)政治荣誉、社会尊崇
现役和退役军人受到社会尊崇,依法享受优先优待。地方政府和兵役机关为义务兵、直招军士家庭悬挂“光荣军属”门牌。机场、车站、医院等服务单位开通“军人优先”窗口,现役军人乘坐市内公共交通工具,参观省内景点门票免费或享受半价。退役后可持《退役军人优待证》依法享受优待。
(二)入伍后个人发展
(1)选取军士。义务兵服役期满,经本人申请并符合相关条件的,可选改军士,授予相应军士军衔。义务兵服役期间表现特别优秀的,经批准可以提前选改军士。具有全日制大专以上学历的大学毕业生士兵,在地方高校学习时间视同服役时间,两年义务兵服役期满转改军士时,大学本科毕业生士兵直接转改中士第二年(月工资最低7700元),大学专科毕业生士兵直接转改中士第一年(月工资最低7520元)。(2024年陆军工资标准)
(2)选拔军官
1.报考军校。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应征入伍士兵参加全军统一组织的军队院校招生考试,年龄放宽1岁,不超过23周岁(截止当年1月1日)。报考条件:义务兵考生必须服现役满1年,士官考生必须服现役满2年,不超过3年,且在本军级单位工作满半年(截止6月30日)。‚普通高等全日制大专毕业生士兵可参加全军统一组织的本科层次招生考试,录取到有关军队院校学习,学制2年即取得本科学历,毕业合格的即成为军官,按计划分配到部队工作。报考条件:一是截止当年1月1日不超过24周岁,少数民族可放宽1岁。二是入伍满1年。三是被评为优秀士兵或受团以上单位表彰或担任班长、副班长职务,且服役期间未受过处分。
2.本科毕业生提干。入伍前为普通高等全日制本科以上学历的大学生士兵,有直接提干机会。提干条件:一是入伍前为全日制本科毕业生且取得学士学位,以二本以上为主,三本、专升本比例不超10%,且必须为班长、副班长或三等功以上。二是截止当年6月30日不超26周岁,二等功以上的可放宽1岁。三是截止当年6月30日入伍1年半以上。四是党员或入党积极分子,被评为优秀士兵或受团以上单位表彰。
3.优秀士兵保送入学。从2020年开始,试点对“双一流”(国家一流建设大学、一流建设学科)的在校生士兵(保留入学资格或保留学籍入伍)免试攻读军校。‚作战部队优秀士兵保送入学,按照有关规定保送入军队院校培训,本科以上学历的,安排6个月任职培训,专科学历的,安排2年本科层次学历培训,毕业合格的即成为军官,按计划分配到部队工作。保送入学条件:一是作战部队建制旅、团级单位战斗班的班长或技术尖子。战区级以上表彰的重大典型、英模人物不受限制。二是荣立2次三等功或1次二等功以上奖励。三是任班长1年以上,技术尖子连续工作3年以上。四是截止当年1月1日不超过25周岁。战区级表彰的先进个人、荣立二等功以上奖励或大学毕业生士兵,可放宽1岁。
(三)退役后就学
1.复学(入学)。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前正在高等学校就读的学生(含高校新生),服役期间按国家有关规定保留学籍或入学资格,退役后2年内允许复学或入学。
2.免修军事技能。高校在校生(含高校新生)参军入伍退役后复学或入学,免修军事技能课,直接获得学分。
3.退役大学生士兵复学转专业。大学生士兵退役后复学,经学校同意并履行相关程序后,可转入学校其他专业学习。
4.退役大学生士兵免试专升本。高职(专科)学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退役,在完成高职学业后可免试就读普通本科或根据本人意愿就读成人本科。(最新相关政策规定可百度搜索《河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4年普通高等学校专升本考试招生工作的通知》)
5.高职(专科)升学。高职(专科)在校生入伍经历可作为毕业实习经历,毕业班生3月份入伍,退伍后可直接拿毕业证。
6.享受考研优惠。①教育部根据实际需求,每年安排一定数量专项计划,专门面向退役大学生士兵招收硕士研究生。专项计划规模控制在8000人以内,在全国研究生招生总规模内单列下达,不得挪用。②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退役后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③在部队荣立二等功及以上的,符合研究生报名条件的可免试(指初试)攻读硕士研究生。
(四)退役后就业
1.高校毕业生士兵退役后一年内,可视同当年的应届毕业生,凭用人单位录(聘)用手续,向原就读高校再次申请办理就业报到手续,户档随迁。退役高校毕业生士兵可参加户籍所在地省级毕业生就业指导机构、原毕业高校就业招聘会,享受就业信息、重点推荐、就业指导等就业服务。
2.从衡水市应征入伍的普通高校本科大学生退役士兵。省内考录公务员时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定向考录数量不低于当年列入人员范围的全日制本科大学生退役士兵人数的10%。省内竞聘事业单位岗位时同等条件下优先聘用,定向招聘数量不低于当年列入人员范围的全日制本科大学生退役士兵人数的10%。此外,衡水市每年按大学生退役士兵人数的10%列入全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计划,实行单独排序,择优录取,并尽量按专业对口的原则派遣到事业单位(衡水独有!)。
3.定向招录或优先录用。在军队服役5年(含)以上的高校毕业生士兵退役后可以报考面向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定向考录的职位,同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共享公务员定向考录计划。招录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即参公人员),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时,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聘用)符合政府安排工作条件的退役士兵。退役士兵报考公务员、应聘事业单位职位的,在军队服现役经历视为基层工作经历,服现役年限计算为工龄。
4.服现役满12年、荣立二等功以上奖励或者战时荣获三等功以上奖励的,退役后由人民政府安排工作。服役满18年或服役至四级军士长期满6年,可享受逐月领取退役金方式进行安置。
5.乡镇补充干部、基层专职武装干部配备时,优先从退役大学生士兵中招录;对返乡务农的退役大学生士兵,鼓励通过法定程序积极参与村“两委”班子选举。
6.符合条件的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及其创办的小微企业可申请创业担保贷款,并按国家规定享受贷款贴息。退役军人从事个体经营,符合条件的可享受国家相关税收优惠。
(五)经济待遇
1.津贴、工资。①义务兵津贴:列兵为每月1100元、上等兵为每月1200元。②军士工资:下士每月最低6070元,中士每月最低7520元,上士每月最低8630元(以上工资未计算骨干费、特殊岗位津贴、防暑降温费等其他补助,因服役地区和军兵种不同略有差异)。
2.义务兵家庭优待金。义务兵按规定享受优抚政策,由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发放优待金,具体标准为:高中(中专)及以下学历义务兵每户每年按照河北省年平均最低工资标准的100%计发(24000元);大学生义务兵每户每年按照河北省年平均最低工资标准的150%计发(36000元),艰苦地区服役的大学生义务兵,每户每年按照河北省年平均最低工资标准的200%计发(48000元)。(2024年发放标准)
3.自主就业一次性经济补助金。自主就业退役义务兵一次性经济补助发放金额:上年度当地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2-9000元(国家发放的2年退役金)。自主就业退役士官一次性经济补助发放金额:(上年度当地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2-9000元)+(上年度当地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2-9000元)÷2*20%*(实际服役年限-2年)。自主就业的退役士兵服役年限按周年计算后,不满6个月的按半年计算,超过6个月的按1年计算。对获得荣誉称号或者立功的退役士兵,以基本补助标准为基数,按以下比例增发一次性经济补助:获得中央军委、军区级单位授予荣誉称号,或者荣获一等功的,增发15%;荣获二等功的,增发10%;荣获三等功的,增发5%。多次获得荣誉称号或者立功的退役士兵,按最高等级奖励的增发比例增发一次性经济补助。
4.退役金。义务兵和服役不满12年的军士退出现役,国家按照每人每年4500元的标准发放退役金。
5.退伍费。义务兵退役时,由部队一次性发放2000元退伍费。
6.国家资助学费。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招收为军士、退役后复学或入学的高等学校学生享受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学费减免,标准为本专科生每人每年最高不超过20000元,研究生每人每年最高不超过25000元。
7.立功受奖奖励金。由地方政府依据立功受奖类型发放,授予荣誉称号的每人每次不少于20000元,荣立一等功的每人每次奖励不少于12000元,荣立二等功的每人每次奖励不少于6000元,荣立三等功的每人每次奖励不少于3000元,评为优秀士兵(官)的每人每次奖励不少于1000元。
8.一次性经济奖励。除上述国家及省市的优待政策外,武邑县人民政府对在武邑县入伍的大学生义务兵按照下列标准增发一次性奖励金(毕业生10000元、在校生8000元,大学生进疆进藏不享受大学生入伍一次性奖励金,但享受20000元进疆进藏一次性奖励金)
高校毕业生参军入伍除享受义务兵正常优待外,还享受“优先报名应征、优先体检政考、优先审批定兵、优先安排使用”四优先政策以及体检绿色通道政策。
五、征兵咨询与报名电话
县征兵办公室 值班室0318-2858200
武邑镇 赵部长18732810688
清凉店镇 孙部长18632850017
肖桥头镇 袁部长18730888282
审坡镇 陈部长18603279333
赵桥镇 辛部长15731819998
韩庄镇 白部长16603186521
龙店镇 程部长15130820625
圈头乡 张部长18831813679
大紫塔乡 史部长15930832885
县直工委 桑福魁139328561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