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家口市万全区文化广电旅游和体育局
关于开展旅游行业专项整治的公告
各旅行社、A级旅游景区、广大游客朋友们:
为全面规范万全区旅游市场秩序,切实维护游客合法权益,提升旅游服务品质,营造安全、有序、文明、诚信的旅游环境,我局决定在全区范围内开展旅游行业导游乱象、强制消费专项整治行动。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整治重点
(一)导游违规执业
1. 导游(领队)未经旅行社委派私自承揽导游业务、未取得导游证从事导游业务等行为。
2. 擅自安排另付费旅游项目,随意变更行程、增减旅游项目,恶意甩团甩客,未按合同约定或行业标准提供服务的行为。
3. 通过虚假宣传、欺骗或诱导游客消费,收受回扣、商业贿赂,明示或暗示向游客索要小费的行为。
4. 导游讲解不规范不准确、导游词内容审查不严,以及讲解中存在低俗内容、损害国家利益和民族尊严言论的问题。
5. 旅行社委派无导游资质人员带团活动,“三无人员”(无导游资质、无营业执照、未经旅行社委派)擅自从事导游带团活动。
(二)旅行社违法违规
1. 以不合理低价揽客、低于成本操作,通过虚假宣传诱骗游客消费(购物)的行为。
2. 不与游客签订旅游合同,所签合同内容不符合《旅行社条例》要求,拒绝履行合同、未严格履行合同,强迫或变相强迫游客购物、增加自费项目的行为。
3. 超范围经营,擅自将旅游业务委托给无资质旅行社,随意甩团、滞留游客等违法违规行为。
4. 不依法向导游支付劳动报酬,违规收取导游押金、管理费或其他费用,要求导游承担接待团队相关费用等侵害导游合法权益的行为。
(三)旅游景区消费环境乱象
1. 旅游景区周边的餐饮、住宿、文化娱乐场所及游乐设施等运营管理不规范,存在安全隐患的问题。
2. 旅游商品和服务未明码标价,价格欺诈,销售假冒伪劣商品,以及旅游购物场所与旅行社、导游勾结诱导消费的行为。
(四)旅游包车管理不规范
未严格落实旅游包车“五不租”要求,租用无资质车辆、未定期检查维护车辆、未按规定线路行驶等行为。
(五)旅行社安全责任落实不到位
1. 选择不具有合法经营资质供应商,包括餐饮、住宿、交通、景区等合作方。
2. 组织游客前往未开发开放区域游览,租用未取得相应经营资质或未配备必要救生设备的车辆和船艇等行为。
二、举报方式
为方便广大游客积极举报旅游市场中的不法行为,我局特设立以下举报渠道:
举报电话:4221830
来信地址:河北省张家口市万全区康复路13号
三、法律责任
对于被查实的导游乱象和强制消费等违法违规行为,我局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旅行社条例》《导游人员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对涉事人员及旅行社进行严肃处理,绝不姑息迁就。同时,进一步加大旅游市场日常监管力度,建立健全长效监管机制,从源头上杜绝此类问题的发生,确保万全区旅游市场健康、有序、高质量发展。
四、其他事项
1. 为便于开展线索核查工作,请您在提供问题线索时,详细说明问题发生的时间、地点、主要事由和联系方式等信息,不得虚构或夸大事实,不得故意捏造事实、诬陷他人。
2. 我局将严格保密举报人信息,依法保障举报人合法权益。
望各旅行社、A级旅游景区及其从业人员严守行业规范,广大游客积极参与监督,共同营造诚信、文明、安全的万全区旅游环境。
张家口市万全区文化广电旅游和体育局
2025年6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