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燃气安全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促进我市燃气事业高质量发展,进一步规范和提升燃气设施专项规划编制水平,根据省住建厅印发《燃气设施专项规划编制大纲》的通知,6月13日,市城管执法局组织召开中心城区燃气设施专项规划编制工作调度会。
会议讲解了燃气设施专项规划编制大纲的详细内容,按照编制工作计划和资料调查清单,与会人员结合部门职责情况,阐述了意见和建议。
会议要求,一是充分认识燃气设施专项规划编制的重要性。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以国土空间规划和能源规划作为依据,遵循“近期与远期结合、合理布局、分期实施”原则,充分考虑省、市政府相关政策,结合我市实际做好燃气设施专项规划编制工作。二是聚力燃气规划,共绘安全蓝图。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密切配合,各区要结合本次会议精神,立即召开本地燃气设施专项规划编制工作座谈会,坚持“安全稳定、节能环保、节约用地”,建设储配设施,调整城市燃气管网格局,实现气源、输配系统、储气调峰协调发展。三是强化责任主体管理,筑牢安全工作防线。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负责人要对安全工作负责,将安全要求融入编制工作流程,加强对相关人员的管理。
市住建局、市自规局、市能源局、市发改委、市统计局、市交通局、市水务局、市气象局、市环保局,桥东区、桥西区、经开区、宣化区、崇礼区、下花园区、万全区燃气管理部门,中油金鸿天然气有限公司、金鸿压缩天然气有限公司、张家口中燃能源发展有限公司,共40余人参加会议。
通讯员:朱贤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