疾控中心是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的简称。“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一词来源于美国主管国家疾病预防控制的业务机构。我国疾病预防控制专业机构称为"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China CDC)",并且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设立了相应的分支机构。2025年2月28日,国家统计局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2024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显示,截至2024年年末,全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有3429个。 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简称中国疾控中心),是由政府举办的实施国家级疾病预防控制与公共卫生技术管理和服务的公益事业单位。与下属省、市级疾控中心的关系主要体现在技术指导和业务领导上,而非垂直管理关系。
海港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海港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简称海港区疾控中心,为海港区公益事业单位。主要承担以下几个方面的职能:
01疾病预防与控制
开展传染病、慢性病、职业病等疾病的监测与防控工作,包括流行病学调查、疫情报告及风险评估。
实施免疫规划,管理疫苗接种和病媒生物控制。
02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
负责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监测、预警及现场处置,包括传染病暴发、自然灾害后的救灾防疫等任务。
制定应急预案并指导基层机构开展应急响应。
03健康管理与服务
开展健康危害因素监测(如环境卫生、职业卫生等),并提供相关技术指导和服务。
实施慢性病综合防控策略,推动推广全民健康生活方式。
04技术支持与培训
建立实验室检测体系,开展病原微生物及环境样品的检测与评价。
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进行技术指导和人员培训,提升防控能力。
05信息管理与宣传教育
收集和分析公共卫生数据,建立信息平台并实现资源共享。
开展健康教育活动,普及疾病预防知识并提升公众健康素养。
06其他职能
参与国家及省级卫生规划的落地实施,协调跨区域公共卫生协作。 承担卫生监督机构的检测任务,为行政执法提供技术支持。 2023年9月,海港区疾控中心与区卫生监督综合执法大队(简称卫监大队)合并后,原卫监大队工作职责一并纳入疾控中心(具体职责见卫生监督篇)。
疾控中心与疾控局关系
疾控中心与疾病预防控制局(简称疾控局)是上下级协同关系,前者为专业技术执行机构(事业单位),后者为行政管理机构(政府部门)。疾控局负责政策制定与监督,疾控中心负责具体业务实施,两者共同构成国家疾病预防控制体系。
中国疾控局:隶属于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的副部级行政机构,2021年成立,负责统筹全国疾控工作政策制定、监督考核及应急管理。其职责包括拟订法律法规草案、规划传染病防控网络等。
海港区疾控局:隶属于海港区卫生健康局的副科级行政机构,2023年9月成立,负责统筹全区疾控工作政策制定、监督考核及应急管理。其职责包括拟订全区传染病预防控制及公共卫生监督的政策、规划和标准,建设全区疾病预防控制网络和工作体系,负责传染病疫情应对等。
来源:海港卫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