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保定市场监督管理局连发两文规范广告市场!)
保定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商业广告发布的合规提示函
各广告主、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单位:
为全面总结新《广告法》施行10周年以来取得的各项成效,并以此为契机进一步规范我区广告市场秩序,切实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不断提升群众满意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互联网广告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现就依法规范广告宣传行为提示如下:
一、互联网推广要注意:探店达人、网络博主应该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商业道德,不得虚假宣传、欺诈消费者,通过知识介绍、体验分享、消费测评、“种草笔记”等形式推销商品或者服务时,在附加购买链接的文字、图片、音频、探店短视频上应标注“广告”字样。
二、房地产广告要注意:房源信息应当真实,面积应当表明为建筑面积或者套内建筑面积,并不得含有下列内容:升值或者投资回报的承诺;以项目到达某一具体参照物的所需时间表示项目位置;违反国家有关价格管理的规定;对规划或者建设中的交通、商业、文化教育设施以及其他市政条件作误导宣传。
三、广告经营者、发布者应当建立、健全和实施广告业务的承接登记、审核、档案管理制度,依法查验有关证明文件,确保广告内容真实、合法、具有可识别性,不得含有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内容;坚持正确导向,以健康的表现形式表达相关广告内容。
四、医疗美容类广告要注意:不得在广告中贩卖焦虑,将容貌不佳与“低能”“懒惰”“贫穷”等负面评价因素做不当关联或将容貌出众与“高素质”“勤奋”“成功”等积极评价因素做不当关联。不得采取冒充名医、名院等“傍名牌”手段诱导消费。营销宣传中不得含有夸大治疗功效,对治疗安全进行保证性承诺等内容。
五、广告主应当自觉遵守法律、法规,不得借重大主题、重大活动等搞不当广告经营活动,不得在广告中宣扬错误政治观念、危害国家安全、损害国家尊严、伤害民族感情、宣扬宗教歧视、扰乱社会秩序等内容。
六、消费类商品广告要注意:对商品的性能、功能、产地、用途、质量、成分、价格、生产者、有效期限、允诺等有表示的,应当准确、清楚、明白。不得以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内容欺骗、误导消费者。
七、食品类广告要注意:不得含有虚假内容,不得涉及疾病预防、治疗功能,不得使用医疗用语或者与药品、医疗器械相混淆的用语。对保健食品之外的其他食品,不得声称具有保健功能。酒类广告不得诱导、怂恿饮酒或者宣传无节制饮酒,不得以“特供”“专供”“内部特供”“军用”“国宴”等标识为噱头作虚假销售或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
八、旅游类广告要注意:旅游商品和服务广告,不得以“低价游”“免费游”“零元购”等为噱头发布虚假广告。不得对旅游景点、住宿酒店、交通工具、消费购物等作引人误解的宣传,如“免费旅游”“零团费购物游”等虚假宣传,欺骗误导消费者,不得发布将红色旅游娱乐化、庸俗化的不良营销宣传广告。
九、教育培训类广告要注意:考研、考公、职业技能培训等教育培训广告不得含有“保过”“过线率”“上岸率”“官方指定”等保证性承诺,不得以“新赛道”“新技能”为噱头,宣称“找好工作”“赚快钱”“快速取证”“包过”等,不得明示或者暗示有相关考试机构或者其工作人员、考试命题人员参与教育培训。
十、金融类广告要注意:要与金融管理部门许可的金融业务范围相符合,不得含有“保证赚钱”“投资回报100%”等“保本”“无风险”或者“保收益”等内容。
十一、提醒广大消费者注意:保管好手中的“钱袋子”,不要轻信以“包治百病”“祖传手艺”“独家配方”等为幌子营销所谓的“神医”“神药”。在浏览网页、查看APP、短视频等时,要格外警惕并拒绝点击以“抢红包”“中大奖”“开盲盒”“手慢无”“软件更新”“系统提示”等方式诱导、欺骗消费者点击的虚假营销信息,避免上当受骗。
各广告主、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应当组织从业人员加强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互联网广告管理办法》、《房地产广告发布规定》、《医疗广告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学习,以健康的表现形式表达广告内容,不发布含有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内容,诚实信用,公平竞争。我局将持续加大监管力度,依法查处各类违法违规广告行为。欢迎社会各界参与监督,广大消费者如自身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或发现违法广告,请拨打“12315”热线电话进行投诉、举报。
保定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6月3日
保定市梯媒广告发布提示提醒
为营造依法经营、健康文明、诚实守信、公平竞争的电梯广告市场环境,共同促进广告行业的健康发展,现对我市电梯广告经营(发布)方作如下提示提醒:
一、在物业区域内开展梯媒广告活动,应当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要求,遵循诚实信用、公平竞争的原则,遵守社会公序良俗。
二、发布的网络和信息系统等应当符合国家相关信息安全规定。
三、严禁设计、制作、发布涉及政治敏感性问题、损害国家尊严和利益、伤害中国人民和中华民族感情、妨碍社会稳定、违背社会良好风尚的广告。
四、发布医疗、药品、医疗器械、农药、兽药和保健食品广告,以及法律、法规规定其他应进行审查的广告,应当在发布前取得相应的审查证明文件。
五、不得发布含有淫秽、色情、恐怖、暴力、赌博、迷信以及各类“软色情”不良广告内容。
六、广告内容不得损害未成年人和残疾人的身心健康。
七、应当建立健全广告业务承接、审核、档案管理等制度,加强对广告审查员的培训和管理,落实法定广告审查责任。
八、依法承接广告,依法发布广告,坚决不承接证明文件和手续不全以及内容不真实、不合法的广告业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