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河北省卫生健康委办公室关于《河北省省内临床用血费用减免工作方案》通知要求,无偿献血者献血后用血可享受血费报销政策,献血者本人临床用血时,按献血量三倍免交用血费用;献血者献血量达一千毫升的,终身享受免费用血;献血者的配偶及其直系亲属临床用血时,按献血量等量减免规定的费用。
廊坊市实现血费直免以来,献血者及其直系亲属用血后在出院结算的同时即可直接减免用血费用。2025年5月12日至18日,我市共有23人享受无偿献血临床用血费用的直接减免,其中,本人1人次,金额738.18元;父母15人次,金额15955元;子女4人次,金额1910元;配偶3人次,金额2472.5元;合计23人次,金额21075.68元。
血费报销所需材料:
1.献血者、用血者身份证;
2.关系证明;
3.住院发票;
4.体现所用血液成分的发票费用明细清单;
5.输血记录单(用血申清单);
6.银行卡照片和开户行。
减免(报销)方式:
1.省内献血者在廊坊就医出院即可办理。
2.廊坊献血者在省外医院就医,通过微信搜索“全国电子献血证”公众号,进入异地用血减免模块,提交直免(报销)材料进行费用减免(报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