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2日,滨湖新区党工委副书记、管委会主任刘广宁主持召开党工委(扩大)会议,传达学习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的《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精神、市委常委会会议精神和省委、市委社会工作会议主要精神,研究新区贯彻落实意见,研究审定《衡水滨湖新区乡镇履职事项清单》等。区党工委领导班子其他成员,有关部门主要负责同志参会。
会议强调,各级各部门要强化政治自觉,全面学习领会、深入贯彻落实《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精神,深刻把握厉行节约的重要意义,严格对标条例要求,坚决遏制铺张浪费现象。领导干部要率先垂范、以身作则,带头落实过紧日子要求,牢固树立正确政绩观,严格执行公务接待、会议活动、办公用房、经费管理等各项规定,坚决遏制铺张浪费的作风之弊、行为之垢;要高度重视,切实提高政治敏感性,充分认识到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重要性和长期性,时刻保持清醒头脑,做到警钟长鸣。要以案为鉴,深刻汲取教训,自觉对照检查,坚决杜绝侥幸心理,切实做到心有所畏、言有所戒、行有所止。要严格按照党中央统一部署和省委、市委工作要求,扎扎实实把学习教育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会议要求,要深刻把握做好新时代社会工作的总体要求,把加强新兴领域党的建设作为重中之重,突出抓好新经济组织、新社会组织、新就业群体党建,不断增强党的号召力凝聚力影响力。要完善“基层党建+网格化+信息化”社会治理模式,不断提升全域社会工作水平。各单位要展现新担当新作为,树立“管行业也要管党建”的责任意识,全面摸排本行业本领域新兴领域各类组织、群体现状,“一把手”亲自研究,学习借鉴先进经验,不断开创新兴领域党建工作新局面;要加强沟通交流,不断细化完善履职事项清单。要加强学习,熟悉清单内容,清楚知道“基本事项”“配合事项”“收回事项”,厘清乡镇与上级职能部门权责利关系,将清单内容作为工作的重要依据,不断提升履职能力。要强化责任担当,认真履行职责,严格按照履职事项清单工作要求,做到“知责、明责、履责、尽责”,确保各项任务落到实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