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强化衡水湖生态环境保护,滨湖新区综合管理局联合衡水市中级人民法院、衡水市农业农村局,在衡水湖小湖隔堤正式成立衡水湖增殖放流司法保护基地。该基地聚焦非法捕捞、工程建设等导致的水生物资源锐减、栖息地破坏等问题,以增殖放流为核心手段,通过科学投放鱼苗、虾苗等水生生物苗种,系统性修复水域食物链结构,有效恢复水域生态功能,切实增强生态系统稳定性与抗干扰能力。
作为生态司法保护创新平台,基地将司法裁判与生态修复有机结合,建立了“破坏者担责、增殖放流修复”的司法保护机制,通过公开透明的增殖放流活动,向公众直观展示生态修复过程,进一步提升社会公众的生态环保意识与法治观念。
基地成立后即发挥实际效能。2024年公安机关成功查处一起非法捕捞河蚬子的团伙案件,在案件审理过程中,经执法机关的批评教育与法律知识普及,涉案违法人员深刻认识到自身错误,于4月30日自愿出资购买8000余斤鱼苗,在衡水湖增殖放流司法保护基地完成增殖放流,以实际行动承担生态修复责任。此次实践不仅实现了对受损生态环境的及时修复,更成为创新生态法治教育的真实案例,为衡水湖生态保护提供了可借鉴的司法实践范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