怀安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关于保障性住房严禁有偿代办、转租、转借、出售的声明
近期,有人通过各种途径宣称公共租赁住房、保障性租赁住房可代办,此类信息为虚假信息,涉嫌诈骗,严重危害群众利益,损害政府形象。为进一步规范保障性住房管理,切实维护住房保障政策的严肃性和公正性,按照保障性住房专项整治行动要求,我局将针对涉及保障性住房的非法行为采取有力措施予以严厉打击。特作出如下声明:
一、严禁有偿代办行为。公共租赁住房、保障性租赁住房是政府的民生工程,公开面向住房困难的家庭(个人)提供保障的政策性住房,符合条件的申请人须按正规渠道申请、办理,申请、审核过程不收取任何费用。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盈利为目的收取代办费、中介费等形式的费用,不得有偿为申请人或住户办理保障性住房申请、选房、入住等手续。任何有偿代办行为均属于违规行为,一经查实,将依法依规追究相关责任人的法律责任。
二、严禁转租、转借、出售行为。目前,保障性住房执行政策只租不售,已取得保障性住房的家庭及个人不得私自转租、转借、出售保障性住房。转租、转借、出售行为不仅违反了合同约定,更损害了其他住房困难家庭的利益。一经发现,住房保障管理部门将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处理,取消保障资格并收回住房。
三、保障性住房的监督与举报。为确保保障性住房政策的有效实施,住房保障管理部门将加强对保障性住房的全程监管,采取定期检查、随机抽查、群众举报等多种方式,对违规行为进行查处。鼓励广大群众对发现的保障性住房有偿代办、转租、转借、出售等违规行为进行监督和举报或向公安机关进行报案。
住建局举报电话:
工作电话:7812457 7823262
怀安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5年5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