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5月16日至7月31日保定全市水域禁渔)
保定日报讯(记者王金堂)5月13日,保定市农业农村局、市公安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联合发布禁渔公告,5月16日12时至7月31日12时全市水域实施禁渔。
公告指出,为养护水生生物资源,切实加强我市生物多样性和渔业资源保护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实施细则》《河北省渔业条例》《河北省渔业船舶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市农业农村局、市公安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联合开展禁渔工作,坚决打击违法违规捕捞和破坏渔业资源的违法犯罪行为。
公告强调,禁渔期间禁止除以休闲为目的的垂钓行为(仅限一人一杆单钩)之外的一切捕捞作业活动。所有渔船、渔具要全部撤出作业场所(滩地),擅自从事捕捞作业、偷捕渔业资源等违反国家有关规定行为的,依法依规进行查处。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在禁渔期内销售非法捕捞渔获物的,依法依规进行查处。强化市场、餐饮环节的监督管理,严厉打击在禁渔期内以“野生鱼”等为噱头销售水产品、扰乱禁渔秩序行为的,依法依规进行查处。对拒绝、阻碍执行职务、扰乱社会秩序等行为,由公安机关予以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